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要求,为切实抓好科学发展固本强基工程的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推进和带动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突出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工作,为实现我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民主管理,发展基层民主自治。
1.巩固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巩固换届选举成果。加大对剩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力度,深入推进民主选举,确保依法平稳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推进直接选举,加快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
2.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巩固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成果,继续深化推进规范化建设活动。指导各村参照《温州市农村基层民主制度范本汇编》制定适应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和民主管理制度,使制度成为村民群众的自觉意愿。全面完成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同时抓好村务公开目录在各村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拓展村务公开内容,丰富村务公开形式,完善村务公开程序,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档案台帐管理,提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3.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方针,深化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开展行业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评估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家、人才、资源等优势,为我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发挥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和社区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二)结合鹿城实际,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1.大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出台鹿城区关于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创建动员会议,在全区全面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从“打造精品、全面推动”理念出发,按照和谐社区创建标准,创建成一批和谐社区,推荐一批国家和省级和谐示范街道、社区参加表彰,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
2.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认真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召开农村社区建设现场会,总结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经验,探索建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度机制,促进农村社区建设有序有力地开展。争取有20%以上的村建立农村社区。
3.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3年规划和每个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到350平方米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攻艰克难,力争在今年底基本完成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任务。同时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社区(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社区服务。通过整合资源,完善社区(村)基本服务设施,保障社区服务管理功能的发挥。
(三)完善低保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落实低保政策,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低保标准,城乡低保对象最低补差不少于50元,确保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家庭定期复核机制,健全低保档案管理,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针对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存在的不同困难,做好分类施保工作。特别是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重点照顾和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以及持证二级以上贫困重度残疾救助对象全额享受低保保障金的工作。
2.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覆盖面,把低保标准的150%以内的边缘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内容,提高救助水平,对特定的持证困难群众实施门诊救助和住院定额救助;简化救助程序,方便困难群众,对特定的持证困难群众开展即时救助。
3.认真做好集中供养工作。深化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机制,不断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