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财办〔2008〕51号
关于做好街道、乡(镇)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财政考核工作的函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制订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的通知》(温鹿考评办〔2008〕4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财政工作职能,以强化收入征管为重点,以优化收入结构为目标,制订我区街道、乡(镇)2008年度事关财政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总分20分),经区考评办审核同意。
特此函告,望各街道、乡(镇)加强协调配合,全力组织工作,圆满完成我区承接的市政府对鹿城区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责任制考核。
附件:鹿城区街道、乡(镇)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财政部分)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