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编办 〔 2010 〕 4号
温州市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申报2011年度
增人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增人需求的申报工作,根据温鹿编〔2006〕5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年度申报需求计划应以促进事业发展和本年度工作实际需求为原则,在核定的编制数内一般一年编制一次,一次性申报。
(二)各用人单位在本年度的12月份申报下年度增人需求计划,在申报增人计划时,必须逐项认真填报,详细说明增人理由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区编办。
(三)逾期不报增人计划的单位,视作下年度不需增人 。
二、计划下达
(一) 区编办根据各单位增人需求计划上报情况汇总后提交区编委研究审定,并下达增人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可换取2011年度《增人计划卡》并限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二) 各单位年度增人计划不包括当年接收的军队干部、退伍军人等国家指令性安置计划。
(三) 各单位年度增人计划,要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浙人干〔1996〕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从区外商调国家公务员的通知》(温鹿组〔2005〕81号)和《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鹿编〔2006〕40号)文件执行,新招人员均实行公开考录,在职人员的流动实行公开选调。
三、上报时间
各单位的需求计划要一次性上报区编办,上报时间2010年12月25日前,逾期视作不报,申报计划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区编办联系。联系电话:88990778。
附件:1、机关单位2011年增人需求计划申请表
2、事业单位2011年增人需求计划申请表
3、2011年度到龄退休人员名单
4、2011年度拟增人理由说明
二 〇一〇 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年度 增人 计划 通知
抄: 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16日印发
| 附件3: | ||||||
| 2011年到龄退休人员名单 |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公务员或事业干部或后勤人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162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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