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委员会,驻镇各部门站所:
为了切实做好 “三防”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反应机制,确保交通行业安全度汛,最大限度降低台风等灾害给交通行业带来的影响,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藤桥镇2011年交通行业“三防”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藤桥镇交通行业“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及交通运营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根据市、区“三防”工作要求和我镇交通实际,特制定本交通行业“三防”预案。当市中心气象台预报本市出现台风、热带风暴、大暴雨、高潮位及洪水等灾害性气候,并影响我镇交通运营安全时,即启动本预案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1 概况
藤桥镇地处鹿城区西部半山区,东邻仰义街道办事处、南接瓯海区泽雅镇、西临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北与永嘉桥头和桥下镇隔江相望,辖8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镇政府驻地南岸村,距温州市区20公里。全镇面积164.5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2万。地形呈“七山一水二分田”分布,境内山塘水库、溪流和地质灾害点较多,是鹿城区防汛防旱的重点。近年来,藤桥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2010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为38.37亿元。工业主要以服装、制鞋、五金索具、教玩具等产业为主,鹿城区轻工特色园区、藤桥服饰工业园和沙头工业园区等已初具规模;农业方面,杨梅、荸荠、瓯柑、甘蔗、草莓、桑枣等享有名气,并成功举办多次的杨梅节;在第三产业方面,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品牌已初步打响,成功举办鹿城区第一届和第二节生态旅游节等。
藤桥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有20个行政村处在高山或高地,其余67个行政村地段防洪能力大多在5年以下,据不完全统计,建国后到现在有20多次较大的洪涝灾害,有14次台风正面袭击。台风暴雨给瓯江、戍浦江、玉林溪、西龙溪等流域带来的洪水灾害,是我镇主要隐患。近年来,我镇受洪水灾害影响较大,洪水灾害给我镇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如1994年17号台风,我镇受瓯江潮水顶托,山洪漫淹时间长达65小时;1996年8号台风,藤桥连降3天暴雨,雨量达400多毫米,形成超20年一遇洪涝灾害,特别是大潭村、樟村700米防洪堤坝破坏严重; 1999年“9·4”特大洪灾,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民房厂房倒塌,桥梁、道路冲毁,全镇经济损失达5亿元。
近几年来,全镇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活环境、生产条件得到了根本的转变,先后在雅漾、石垟、沙头、江南上村等地建成小(二)、(三)型水库各1座,控制集雨面积2.43平方公里,总库容15万立方米,但因控制集雨面积较小,防洪能力仍然很低。戍浦江淤积,河床浅、窄,造成泄洪不畅,外垟挡潮闸虽已建成,也仅仅是减轻瓯江潮水威胁。因我镇处于瓯江中下游、戍浦江下游,如遇十年以上洪潮水位时,上有泽雅水库泄洪,下有瓯江潮水顶托,防汛形势依然十分严重。为保护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减缓极端恶劣天气对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造成的严重影响,根据上级防汛、交通部门关于做好防台防汛等工作(简称“三防”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交通实际,特制定 “三防”预案。
2 总则
2.1编制目的
做好 “三防”期间的车辆、船舶、公路与水运基础设施安全经营,确保抢险救灾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为社会稳定和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交通保障。
2.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鹿城区防台应急预案》、《鹿城区交通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镇交通实际,制订本预案。
2.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藤桥镇交通行业范围内应对台风、暴雨、洪涝、潮汛、泥石流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4 工作准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三防”工作现代化水平。
(2)“三防”工作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三防”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
(3)“三防”工作在镇防汛办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及分级分行业管理机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坚持依法“三防”,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各交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道路抢通、物资运输等救灾任务。
2.5 工作重点
做好临水临崖路段、危桥、险道和隧道的防范和低洼地道路的防洪排涝,以及“三防”期间交通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道路的抢通和物资的运输保障,做好防台信息的发布和抢险队伍的演练等工作。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藤桥镇交通行业“三防”指挥部,负责全镇交通行业的防台救灾工作。指挥部由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副镇长和各办事处主任、施一斌、林日亮、庄志丹、朱征帆为副总指挥,成员由章志义、夏云波、朱宝元、刘国仁、徐军年、余斯斯、叶建华、姜定芳、金忠克、张影敏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藤桥镇交通“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4个分指挥部,由分管副镇长兼办公室主任,分指挥部分别负责上戍、临江、岙底、双潮片的交通“三防”工作,分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为指挥,办事处副主任为副指挥,成员由办事处各科室人员组成。
3.1 指挥部和分指挥部职责:
3.1.1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镇范围及原藤桥24个行政村和藤桥镇居委会的交通“三防”工作。
(2)开展“三防”面上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工作。
(3)负责组织防汛抗台的各项抢险救灾工作;观测点的汛情观察及信息联系;防汛防台物资准备。
(4)做好对公路行业“三防”工作检查;对抗灾人员、物资、机械等准备情况、重要结构物和薄弱环节、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桥涵、隧道、高挡墙、高边坡以及历年经常遭受水毁、水淹路段及养护工程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5)接到区交通局、防汛办和镇政府的临灾警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三防”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指挥机构、抢险人员、物资、经费、车辆(船舶)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及时到位。
(6)灾害发生后,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道路疏通,组织力量及时抢修;做好抢险救灾运输保障工作;督促运输经营业户做好车(船)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交通部门人员、财产的安全工作;迅速了解受灾损失,做好水毁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制订资金、物资等补助方案;下拨有关物资、经费等,积极协助镇政府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7)负责 “三防”指挥部其他日常工作。
3.1.2分指挥部职责
(1)分别负责各办事处辖区内的“三防”工作。
(2)在镇政府和镇交通“三防”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三防”的各项工作,努力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负责 “三防”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防汛防台过程中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防”工作的检查。
(3)负责组织防汛抗台的各项抢险救灾工作;观测点的汛情观察及信息联系;防汛防台物资准备。
(4)提前做好对公路行业“三防”工作检查;对抗灾人员、物资、机械等准备情况、重要结构物和薄弱环节、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桥涵、隧道、高挡墙、高边坡以及历年经常遭受水毁、水淹路段及养护工程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5)接到区防汛办及交通局和镇政府、镇防汛办的临灾警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三防”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指挥机构、抢险人员、物资、经费、车辆(船舶)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及时到位。
(6)灾害发生后,在镇统一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道路疏通,组织力量及时抢修;做好抢险救灾运输保障工作;督促运输经营业户做好车(船)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交通行业人员、财产的安全工作;迅速了解受灾损失,做好水毁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制订资金、物资等补助方案;下拨有关物资、经费等,积极协助镇政府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3.2 指挥部及镇班子成员具体职责
张维凯:总指挥、总协调交通 “三防”工作;
许卫疆:协调临江、双潮办事处交通“三防”工作,负责后勤物资准备;
董晓来:协调上戍、岙底办事处交通“三防”工作,负责处置突发事件;
叶玉锋:负责工作督查;
李亦君:负责相关人员转移工作;
丁淑慧:负责“三防”期间统一宣传工作;
陈 众:协助做好交通防汛防台安全;
肖达统: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交通“三防”工作;
黄建勇:负责组织民兵队伍开展应急抢险;
施一斌:负责“三防”期间原藤桥、岙底片社会治安工作;
林日亮:负责“三防”期间上戍片社会治安工作;
庄志丹:负责“三防”期间临江、双潮片社会治安工作;
姜小蓉:协助做好物资准备工作;
程晓敏:协助做好人员安置和人员转移安置点有关事宜工作;
林一俭: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在“三防”期间做好运输工作;
蔡云云:负责做好灾情统计和数据上报工作;
诸建鹏:负责交通“三防”医疗救助工作;
夏甘平:负责山塘水库、堤坝、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地质灾害点防范,农机防汛防台工作,做好汛情观察及日常防汛防台物质准备;
伊晓岳:指挥上戍办事处交通“三防”工作;
叶 平:指挥临江办事处交通“三防”工作;
曾奇凡:指挥岙底办事处交通“三防”工作;
周松平:指挥双潮办事处交通“三防”工作;
朱征帆:负责“三防”期间交通有关工作。
3.3 驻村干部职责
(1)组织检查所驻村的桥梁、隧道、重要公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组织检查工地在建交通工程、渡口的防灾情况。
(3)组织检查所驻村的抢险装备是否齐全。
(4)统计、上报灾情。
3.4 各村两委职责
(1)配合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灾的具体工作。
(2)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3)传达转移、避灾等信息,落实群众转移。
(4)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4 台风影响等级划分
依据预报或实测汛期信息分为四级:一般汛情、较大汛情、重大汛情、特大汛情。
4.1 一般汛情(四级)
(1)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潮位:瓯江温州站4.00-4.41米(黄海85高程,下同);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汛情处理。
4.2 较大汛情(三级)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潮位:瓯江温州站4.42-4.71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9-11级;
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汛情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