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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站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抗台工作的通知》(交搜救发〔2011〕221号),《关于做好2011年全区交通“三防”应急工作的函》(温鹿交函〔2011〕9号),《关于修订完善鹿城区交通行业“三防”工作应急预案的函》(温鹿交函〔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要点通知如下:

  一、加强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11年主汛期已经到来,各办事处、村(居)委会、相关站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门《鹿城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温鹿交函〔2011〕5号),《转发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函》(温鹿交〔2011〕18号)、《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函》(温鹿交〔2011〕2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开展防暑降温和防汛防台等工作,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高度重视,提早部署

  据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降雨量偏多,可能会出现汛期区域性、局部性强降水、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主汛期更是各类交通运输事故高发期,各办事处、村(居)委会、相关站所要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各类自然灾害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切实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各办事处、村(居)委会、相关站所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以及夏季暴雨、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订严密防范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完善防范夏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针对夏季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要主动加强单位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联动,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完善事故信息传递渠道,及时掌握并上报安全生产动态,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排查,超前防范

  各办事处、村(居)委会、相关站所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排查可能由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有效治理。加强对极端天气和各类险情的预警,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针对强降水、洪水、台风、泥石流、地质滑坡、雷电、大雾、高温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切实强化汛期道路巡查和抢通保畅工作,加强路网监测,及时发现道路险情,并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抢通水毁路段、设施,加大引导、疏导力度,保持道路安全通畅。

  强化台风、大雾等气候条件下的车辆通行和船舶航行的管理,加强港口和站场生产作业管理。

  加强对易受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有关施工工地和驻地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坍塌、防触电、防雷电等工作。凡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一律停止生产作业。

  (五)加强协调整治,高效防范应对

  各办事处、村(居)委会、相关站所要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力量待命,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并积极配合镇政府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安全渡汛。针对夏季气候特点,提前部署防范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的各项应对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1、针对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雨季和汛期到来前的安全巡查,做好桥梁、山区道路、渡口及有关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的检测监控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2、针对夏季职业性中暑和中毒多发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高温情况下的防暑降温工作,尤其是对司乘、船员等长时间作业、高温作业的工人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清凉饮料,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结合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和监控力度,加强对客运、货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防范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温鹿渡办〔2011〕1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工作实际,提高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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