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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有关各科站室:
根据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水政〔2013〕143号)要求,现将《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农办(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附件:
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水政〔2013〕143号)要求,在全区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深入贯彻实施通知的实施意见,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结合我区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水利行业“法律六进”活动,引导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自觉学习水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水、取水、用水观念,不断提高全区水利行业依法管理水平,为全区推进法治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十八大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理论学习和培训教育内容;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更新培训。
(二)深入开展新《水土保持法》进社区主题活动。今年是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两周年,各地要精心组织、策划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主要是在繁华地段或较大的社区开展新法宣传普及活动,展示新《水土保持法》图解,悬挂宣传横幅,并发放宣传资料。为新法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条件,增强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组织开展安全宣教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开展好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1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动员参加“安康杯”和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水利生产建设一线,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四)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防灾减灾等主题系列宣传。以《浙江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为重点,利用出租车、公交车、LED视频、无线广播、现场知识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载体,进一步普及全民防汛防台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防灾自救能力。
(五)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12.4”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各科站要紧紧围绕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结合我区水利实际,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普法办每年举行的广场活动,派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六)推进浙江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的落实。认真总结“法律六进”工作经验,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切实抓好《浙江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见附件)的贯彻落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活动步骤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底)。各科站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出“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法律六进”活动顺利进行。
(二)推进阶段(6—10月)。各科站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届时,区普法办将在有关媒体开设“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专栏和专版,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科站室要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将书面材料报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处。
四、活动要求
各科站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细化实施方案。要按照要求进行工作部署,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精心设计载体,确保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面向基层。“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基层和群众的实际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着力提高主题活动的参与度和实效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员发动、组织协调、跟踪督导工作,推动主题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及时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努力扩大主题活动影响。
附:浙江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
附:
浙江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
一、法律进机关
1.加强“法律进机关”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组成的“法律进机关”工作指导组,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对各地、各部门考核内容。
2.机关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普法联络员,办公室人员不少于2人。
3.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年不少于1次。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有保障。
5.建立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2次;班子关系团结和谐,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决定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6.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日常学习计划,为每个机关公职人员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定期组织专业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学习培训一年不少于4次,考试(考核)参加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习培训结果报当地普法办备案;结合4月27日公务员学法日,组织开展机关“读书学法”活动。
7.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制度。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分级考试(考核);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纳入公务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8.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年度培训制度。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单位执法质量考核机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9.加强机关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有普法网站(网页),开辟法制学习园地(专栏),拥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机关法律知识学习氛围浓厚。
10.积极开展专业法宣传。结合机关职能,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专业法学习宣传,每年不少于2次。
1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扎实。能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经常性向当地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一年不少于4篇;“法律进机关”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
二、法律进乡村
1.加强“法律进乡村”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组成的“法律进乡村”工作指导组,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对各地、各部门考核内容。
2.成立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村民小组长兼任法制宣传员,具体负责村民小组法制宣传日常事务。
3.制定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年不少于2次。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有保障。
5.加强农村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县(区、区)和乡镇(街道)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轮训,每年不少于1次;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
6.加强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律下乡和法律进农户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7.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养,做到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1个“法律明白人”;以农村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等人员为依托,组建成立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人民调解员在促进农民学法用法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