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抄告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促进我局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各班子成员领导分管的局属单位、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实行抄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抄告对象
局班子成员。
二、抄告内容
(一)分管的局属单位、科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情况;
(二)分管的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重要涉纪信访或违纪的情况;
(三)分管的局属单位、科室重要廉情和作风效能建设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抄告的相关情况。
三、抄告程序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由局监察室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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