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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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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司〔2012〕15号

 

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0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努力建设以“尚法治、重民本、铸忠诚、促和谐”为主题的鹿城司法行政文化,推广以“大普法、大调解、大法援、大服务、大管理”为内容的鹿城司法行政服务品牌,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心中,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恪守职业操守,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成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精神支柱、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现提出如下目标要求:

(一)永葆忠诚的政治本色。“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队伍的政治本色。要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决抵御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渗透、侵袭,主动同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二)践行为民的宗旨理念。“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队伍的宗旨理念。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之所需”作为追求目标和评价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密切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恪守公正的价值追求。“公正”,就是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队伍的神圣职责。要恪守政法职业道德,自觉严格公正执法,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进一步纠正和克服执法服务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四)保持廉洁的职业操守。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队伍的基本操守。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自觉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廉洁执业,严于律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五)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不断推广和深化以“大普法、大调解、大法援、大服务、大管理”为基本内容的鹿城司法行政服务品牌,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特色,秀出亮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政法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创首善争一流”的比学赶超氛围。

(六)打造鹿城特色的司法行政文化品牌。不断深化政法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和基层司法所阵地建设,着力打造以“尚法治、重民本、铸忠诚、促和谐”为主题的鹿城司法行政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政法文化在陶冶情操、舒缓压力、凝心聚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人参与原则。从局机关到基层司法所,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确保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覆盖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做到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把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素质与增强执法能力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不符合、不适应核心价值观本质要求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群众路线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检验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虚心听取群众意见,适时理顺群众情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尽量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切与期待。

(四)坚持注重实践原则。坚持教育与实践“两手抓、两手硬”,把加强理论武装和规范执法行为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和执法实践中,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及时转化为公正廉洁执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动力。

(五)坚持统筹兼顾原则。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保持党的纯洁性、“进村入企”大走访、“两排查一促进”等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保稳定、促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内容上做好结合文章,方法上相互融通借鉴,形式上力求创新突破,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坚持典型引领原则。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标杆,敢于亮相。要向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先进代表学习,恢弘正气。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弘扬主旋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活动内容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通过有效形式和载体深化教育、强化实践、突出实效,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司法行政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

(一)以“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为抓手,进一步牢筑“忠诚”政治本色。

“忠诚”是司法行政干部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要通过深入学习,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

一是以“大学习”为核心,丰富教育内容。要按照“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的要求,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司法所长例会、专家授课、支部讨论、网络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结合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一次全面的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属性,准确把握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是以“大讨论”为重点,创新活动载体。围绕“为什么要牢固树立司法行政干部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是什么”、“践行核心价值观,我该怎么办”等内容,通过采取举办座谈、论坛、书评、沙龙,开设微博、美文诵读、名著随笔、交流体会等多种形式围绕主题开展大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深入讨论,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联系司法行政实践,着重清除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负面影响和危害,自觉在执法思想、执法工作和理论研究、法学教育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切实增强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司法行政队伍和职业岗位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三是以“大培训”为补充,深化思想认识。其一,以直属司法所设立为契机,大力推进队伍建设,认真抓好中层干部特别是司法所所长的政治和业务轮训,拟于今年5月、7月分两期举办司法所长素质提升培训班,对机关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司法所所长进行一次系统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廉政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部的新要求、新期待。其二,积极争取省厅、市局的各类培训活动名额,使尽可能多的同志能够得到培训机会,今年要保证近两来新招录同志都能够得到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

(二)与“进村入企”大走访、“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践行“为民”宗旨理念。

 “为民”是司法行政干部核心价值观的主旨。要扎实开展群众观念教育,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和“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群众意识,积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业)、为谁服务”的问题,自觉把执法执业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进一步密切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全面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一是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要扎实开展以“进村入企、助推发展、强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大走访活动,把该活动作为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拓面提质,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调查走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送法律、送平安,进一步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本领。在活动期间,要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的司法行政干部下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力争每周一次以上。

三是组织开门整改活动。采取互评、上下帮评、面向社会开门评等形式,畅通评议干部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特别是要结合上述两项活动,有计划地深入到服务对象中间,深入到社会治安重点单位和特殊人群中间,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满意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要加大对干部执法办案评议监督作用的发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充分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切实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本领,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是建立健全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蹲点调研、短期挂职锻炼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更多地走出机关,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每人负责2—3个基层联系点,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三)立足“大普法、大调解、大法援、大服务、大管理”的鹿城司法行政服务品牌,进一步恪守“公正”价值追求。

“公正”是司法行政干部核心价值观的灵魂。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命线,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实体与程序、管理与服务等重要关系,自觉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执业能力、水平和公信力,坚决防止野蛮粗暴执法,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大普法”工作格局。其一,继续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法教育基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以六类重点普法对象为抓手,继续开展“法律六进”工作,进一步探索“法律六进”的新形式、新内容。其二,继续开展纪念日、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六五”普法读本的学习,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进行学法考试。其三,加强调研,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道等工作。

二是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其一,在进一步巩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以法律职业退休人员、相关专业人员为骨干力量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其二,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主动调解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劳资、欠薪等纠纷,广泛参与医患、劳资、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环境污染等涉及民生问题社会热点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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