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3〕 32号
关于开展2013年鹿城区律师服务基层
社会公益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律师所:
为活跃律师文化活动,弘扬鹿城律师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精神,展示鹿城律师良好的职业形象,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推动我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鹿城区律师服务基层社会公益活动。
一、活动目标
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提供法律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努力创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同时,通过系列爱心公益活动,使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律师,了解律师,信任律师,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法治鹿城”、“平安鹿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详见附件(《2013年鹿城区律师服务基层社会公益活动计划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局建立鹿城区律师服务基层社会公益活动领导小组,由叶志升任组长,各律师所主任为成员。各律师所要积极配合开展好该项活动,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确定专人负责。
(二)提高思想认识。开展2013年鹿城区律师服务基层社会公益活动,是推进和谐鹿城创建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各律师所及律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该项公益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它列入各所日常工作事务中去,把各项公益活动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