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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2014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城乡统筹发展和“三农”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现代新农村和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的政策措施,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
(2)承担区委、区政府有关城乡统筹发展和“三农”工作的调查研究、参谋咨询、综合协调、检查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推进现代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工作。
(3)协调、指导全区城乡统筹和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指导“美丽乡村”创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参与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农村新社区建设。
(4)负责农村扶贫开发与老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和制定开发规划、计划及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农业、林业、水利、和海洋渔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程办法;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林业、水利和海洋渔业相关意见政策。
(6)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林业、水利、渔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行业政策。
(7)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财会、审计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及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发展;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组织开展农业国内外展销展示活动和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技推广和种子种苗工程建设;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安全监督;指导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等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和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对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监测、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8)组织植树绿化造林;负责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规划设计及资源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等林木培育;依法监督管理林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及火灾现场鉴定和案件查处;负责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负责林地管理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林业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并指导林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9)负责水利行业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设计、实施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负责区管河道整治、管理和审核手续,同时负责省、市建设项目审批的初审工作;负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区农田水利建设工作。
(10)负责对辖区内的海洋与渔业实行执法管理;负责全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行政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鹿城区农林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3452.2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140.04 万元,其他收入 312.25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3280.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2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0.28万元, 农林水支出3223.24万元, 其他支出53.6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16.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7.6万元,项目支出1726.4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