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四边区域”坟墓生态化改造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各村(居)、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四边三化”行动方案》(浙委办〔2012〕87号)、《温州市“四边三化”行动方案》(温委办发〔2012〕176号)精神,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四边三化”行动方案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四边区域”坟墓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范围
瓯江沿岸、铁路沿线、高速公路、330国道、渔藤公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坟墓。
二、坟墓改造标准
按照“去除坟圈、坟背覆土、保留墓碑、整体绿化、自然生态”原则和坟墓生态化改造“四化(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等标准)”要求,对坟墓进行治理,去除坟墓硬化设施,恢复山体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