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藤桥镇森林消防队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森林消防分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关于实行森林火灾有偿增援扑救的指导意见》(温森防指〔2014〕6号)文件以及《鹿城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我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印发《藤桥镇森林消防队管理制度》,现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希各森林消防分队认真组织执行。特此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4日
藤桥镇森林消防队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有效保护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减少经济损失,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关于实行森林火灾有偿增援扑救的指导意见》(温森防指(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队员职责
第一条 森林消防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以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
第二条 森林消防队伍认真学习《森林消防条例》和有关森防政策,做到依法治火;
第三条 提高队伍战斗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每年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培训;
第四条 森林消防队员要钻研业务扑火知识,熟练掌握扑火工具的使用方法及保养,在扑火过程中,注意避险和自身安全;
第五条 森林消防队员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与肇事者;
二、队员组成和管理方式
- 上一篇:关于印发《藤桥镇森林消防工作预案》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印发镇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