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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藤桥镇森林消防工作预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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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藤桥镇森林消防工作预案》的通

各社区、各(村居)、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完善森林消防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火救灾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对《鹿城区藤桥镇森林消防工作预案》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410月10日                  

 

鹿城区藤桥镇森林消防工作预案

一、总 则

  藤桥镇地处鹿城区西部,东邻仰义街道,南接瓯海区泽雅镇,西临丽水市青田县,北靠瓯江与永嘉县桥头、桥下镇隔江相望。镇下辖10个社区,分别管辖8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户籍人口8.7万人,外籍人口约5.5万人,镇政府距温州市区25公里。全镇地域面积164.57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4.66万亩,主要分布在原藤桥、上戍、临江、双潮、岙底五大片区,森林资源丰富,分布广宽,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林农地交错等特点。森林消防管理工作十分困难。森林火灾又是一种突发性、损失性的事故,对社会治理、经济、生态环境有着重大影响,为了及时、迅速、准确处理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改革顺利和经济繁荣发展,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森林消防工作预案。

二、森林防火期

  根据历年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经镇政府研究确定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30日为藤桥镇森林消防防火期。防火期内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成立藤桥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其组成人员有:

  指挥由镇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分管农业党委副书记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农业副镇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社区、镇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驻镇各部门站所负责人组成。各社区建立分指挥部,有管委会主任担任指挥,主持日常性的社区森林消防工作,社区书记应协调辖区各单位、各部门有序开展扑火工作,及时组织村民上山扑火。分指挥部接受镇指挥部的领导和调配。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主任由分管农业副镇长兼任,农办负责人兼副主任,成员由农办同志和党政办负责后勤同志组成。镇指挥部据实际需要,设协调巡查组、森林消防队、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完成处置森林火灾工作。

  各村必须成立森林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报各森林消防分指挥部备案。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镇森林消防指挥部的工作职责

  指挥负责全镇森林消防工作,副指挥协助指挥工作,负责现场指挥与灾后查处等工作。成员配合森林消防工作,各司其职,同时做好统一调度、信息传递,及时报告灾情、灾后处理、违法查处等工作。

  2、镇森林防火办的工作职责

  掌握全镇森林消防情况,督促各社区(村)开展森林消防工作,执行镇森林消防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开展森林消防宣传与日常工作,完善调整森林消防预案。落实森林消防值班制度。

  3、森林消防队的工作职责

  根据镇森防指挥的命令,组织、带领森林消防分队队员上山开展扑火工作。森林消防主动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处置,掌握和上报火情。

  4、后勤保障组的工作职责

  安排车辆、矿泉水、用餐、接送,其他扑火所需的后方物资供给等;安排辖区村熟悉人员,以便外部力量支援时引路;做好火情信息传递工作。

  5、协调巡查组的工作职责

  掌握火情动态,调度扑火力量,调查火因,协调有关单位处理案件等。

  6、医疗救护组的工作职责

  及时对扑火伤员救护,伤口包扎等工作。

五、任务划分

  凡发生森林火灾,都应当按行政村区域管辖,由各村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就近组织力量全力扑救,实行村自为战,相互支援。并及时向镇防火办(电话:86478110)报警,以便部署应急措施。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区防火办协助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

  1、县(市、区)界、乡(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过火面积在100亩以上,明火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当地干部群众进行扑救,火势无法控制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村庄、风景区的森林火灾;

  5、其他需要有关部门支援的森林火灾。

六、处理程序

  l、各村发现森林火警发生后立即报告镇防火办;

  2、镇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笔录,并立即报告镇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

  3、火灾发生30分内报告区森林防火办。由镇防火指挥部部署扑救措施,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扑火。必要时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紧急会议,部署紧急措施,根据火情,启动镇、区二级响应机制,分头分级实施;

  4、森林火灾责任单位的行政村在路口安排熟悉上山道路的村民带路,各扑火队伍上山后,根据火场形势,听从各片负责人指挥,同时和镇防火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反馈动态,服从镇防火指挥部的调度指挥;

  5、火灾扑灭后,责任单位的行政村负责人、护林员及扑火队员留守现场2小时以上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七、扑火力量安排及后勤保障

  (一)森林消防队扑火力量安排

  1、 藤桥片的镇机关干部,配合藤桥镇森林消防队藤桥分队进行扑救;

  负责人:许卫疆

  信息员;刘国仁、金良福

  成员:藤桥片的男性驻村干部,藤桥分队成员

  2、 临江、上戍片的镇干部,配合藤桥镇森林消防队临江分队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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