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藤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社区、各村(居)、各科室:
《藤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2日
藤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经费使用
管理制度(试行)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外出办案制度
1、事前审批:填写外出办案审批表,经计生办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许可(如遇特殊情况,事前无法审批,事后要补办审批手续)。
2、费用报销:按照外出办案具体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实行一案一报(或一组一报)。所有票据均要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并按财务报销制度由相关领导签批。月终由科室内勤负责统一报销,原则上不跨月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