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LCD58-2013-0007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3年鹿城区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
根据《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办〔2010〕179号)以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办〔2012〕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通过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转变机构运行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2013年工作内容
结合我区实际,采取1+X模式,1就是保证15个新农村社区每个都有一家紧密型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X就是原行政建制的村卫生室,视其不同情况,适当发展紧密型村卫生室。所有村卫生室基本型一体化要100%。同时利用“转、销、规、购”方式,做到“四个一批”(即转办私人诊所一批,注销一批多年停业或多年未年检的,规范一批,在规范基础上政府购买服务一批),逐步解决历史遗留村卫生室问题,合理规划和配置我区乡村卫生资源,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三、2013年历史遗留村卫生室处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