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LCD58-2013-0006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3年中医进社区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的作用,促进鹿城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将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作为深化社区卫生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抓手,以健全街(镇)、居(村)两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完善中医药工作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大力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探索符合科学规律的中医药事业发展道路为原则,推进中医药进社区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街(镇)居(村)两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8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中医科作为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各中心至少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或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康复、养生保健室等),有条件的中心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适当配备中医诊疗设备10种及以上,如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或中药颗粒剂专柜、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50种;有条件的中心可以提供煎药服务。
2、6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室)提供中医药服务。
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室)中医药服务建设,全区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可以提供中医药服务,设置中医诊室或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康复、养生保健室等),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适当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设备种类同上)。有条件的服务站可以开展中医饮片服务。
3、加强中医药服务联合与协作,完善双向转诊制度。
发挥省、市中医医院或中医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作用,积极对接省、市中医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联合与协作,完善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
(二)加强社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中医医师的编制结构和人员配置。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名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
2、加强以中医类
(三)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
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2、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
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街(镇)、居(村)两级卫生服务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6种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每年不少于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宣传栏每年不少于2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公众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不少于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室)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社区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中医药养生方法。
3、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