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滨江街道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一、各网格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联合执法申请,由街道安监线牵头组织相关网格、职能科室、基层站所实施。各网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各基层站所派驻网格人员自行组织实施。
二、参与联合执法的各基层站所应严格按照各类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履行职责。
三、联合执法适用于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难以由单一执法部门纠正、制止、查处的隐患。
四、联合执法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格在日常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且负责人拒不整改,多次督改无效的,经网格确认后,填报《滨江街道联合执法申请表》,加盖网格公章,送至街道经济科安监线。
(二)街道联合执法由街道经济科安监线牵头组织,函告或口头告知各相关基层站所。网格联合执法由各网格长召集相关基层站所派驻的网格员和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三)联合执法前应召开联合执法联席会议,通报联合执法事由,明确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进行联合执法时,各网格、基层站所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