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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天台县“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结合“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以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场所为重点,针对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等,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职责分工及整治范围
坚持属地主责、行业部门共责的原则,各网格、社区(村)、辖区部门站(队)所作为此次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全面开展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场所为重点的公共娱乐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各网格、社区(村)、辖区相关职能部门站(队)所负责排查整治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检查要求见附件1)。
(二)切实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整治大提升。各网格、社区(村)、辖区相关职能部门站(队)所牵头负责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的隐患“清零”,巩固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成效,针对所有居住出租房,必须经整改合格并登记备案后,方可予以出租,未经登记备案的,一律不得出租。安全监管所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并负责排查整治本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教育、民宗、民政、司法、商务、文广新、卫计、体育、旅游、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站所要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通宵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发改、经信、住建、交通、安监、房管、电力等行业部门站所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重大设施、重大工程、重点单位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监管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提升;房管所牵头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南浦供电所、新城供电所牵头负责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