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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汇街道“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及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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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街道“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及出租房、

合用场所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54号)精神,深化我区“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及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全面清剿“四无”及出租房、合用场所等安全隐患,推动“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促进我区经济、城市、社会转型,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及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称百日攻坚行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城中村、旧村改造、重大隐患集中等重点区域为主攻方向,以整村区块推进为主要模式,以“关停封拆”为主要手段,以联合执法为合法保障,以大整促大拆,以大拆保大安,以大安助大发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为辖区城市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上半年大见成效,下半年再上新台阶”的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协同作战、集中围剿”的要求,以拆违章、查无照、除隐患、严执法为切入点,通过一百天的合力攻坚,切实解决一些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发展的违法建筑、无证无照、低小散粗放生产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打造一大批“大拆大整”成效明显的示范村居、示范区块。

力争在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责令拆除率、无照经营取缔率、“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率、关停率均达100%,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整治合格率、系统录入率达 100%,居住出租房登记备案率达 100%,房东、业主、员工、租客培训率达 100%;一般区域的违法建筑责令拆除率达 80%,无照经营取缔率达98%,“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率、关停率达98%,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整治合格率、系统录入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百日攻坚行动必须始终坚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大拆大整”的总体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全力推进区块区域整治,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搬迁转型。

(一)从严对照标准,一律停产停业整治。 

1.对无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无法提供有效权属证明的,或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一律不再予以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

2.根据“大拆大整”安全生产隐患大整治部署,针对三类安全保障“8 个一律”情形严格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停取缔”等措施。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要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十二项指导标准和民宿消防安全八条指导标准责令限期停业整改。

3.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五小”,对无合法环保手续的重污染企业或加工场所,对工业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排环境的企业或加工场所,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4.要依法责令纠正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居住改为生产经营、工业改为商业)的行为,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责令建筑结构不安全场所停止使用。

    (二)加大执法力度,一律予以取缔打击。

1.加大无证无照生产行为的取缔力度。着重打击新增的无照经营或营业执照登记在别处未经变更擅自继续在民房内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对新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要严格把关,杜绝无证无照在整治区域非法生存。对整治期间继续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或生产经营仓储条件的房东,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2.依法查封存在火灾隐患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对整改无望的或经整治仍不合格的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一律采取断电断水、责令人员搬离等手段,并雇用保安人员严防死守,居住人员“只出不进”直至全面腾空和依法查封。

3.加大无安全保障、无环保措施场所“关停查封”力度。对法律法规明确关停的、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对不具备合法建筑条件(违法建筑、危房、改变使用功能等)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根据执法、房管、住建等部门的责令措施予以关停,限期未关停的要依法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

    (三)强化执法保障,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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