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
为预防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大网格、村、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预防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办[2016] 75 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镇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预防处置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合作”和“提前介入,积极治疗,动态管控和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理顺工作体制,强化保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由镇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卫生院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提高管控成效,最大限度地防止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二、工作职责
各大网格、村、辖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治疗及日常管控工作。
各大网格、村:负责对本辖区内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排查和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会同公安、卫生服务站等部门开展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由大网格村驻村干部、辖区民警、责任医生、监护人组成的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镇综治办:负责对各大网格、村、各单位落实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进行督促考核,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镇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理工作出现的问题。
临江派出所:负责依法对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实施紧急处置,对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进行备案,并纳入特殊人群管理,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对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控工作。
临江、双潮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和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对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定期排查摸底,分级管理和管理治疗人员的分级培训,定期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信息报派出所备案。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城乡“三无”人员中的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的患者救治护送和治疗后送返工作。派出所、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及时将重性精神病障碍的患者的基本信息及时通报给镇社会事务办、镇综治办。
镇财务科:负责落实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和医疗救治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镇经济办:负责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医保政策,做好已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医疗待遇落实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为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及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联系和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进行法律援助。
镇残联:负责排查本系统掌握的精神残疾持证人员,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派出所和卫生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符合精神残疾病人标准的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管理、康复和救助工作。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