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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办发〔2017〕70号
关于印发《2017年大南街道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与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大网格(社区)、科室、基层站所:
《2017年大南街道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与目标任务》已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7年大南街道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与目标任务
2017年大南街道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消防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责任制,以“大拆大整”消防与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为主线,狠抓基础建设、依法治理、专项整治、宣传培训等短板补缺,努力为“时尚大南、品质大南”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社会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与目标任务:
一、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一)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推动“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明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各大网格(社区)、基层站所及各科室的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分工清晰,职责明确。
(二)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通过签订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突出业主和房东为消防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社会单位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备消防安全管理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设施维护。督促重点单位健全规范管理档案,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真正形成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良好格局。
(三)健全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排查治理消防与安全生产隐患力度,大网格(社区)干部按规定对网格内的企业单位、居住出租房进行检查与夜巡,每周三晚为固定夜巡日,要求每季度对网格内所有企业检查1次,对居住出租房20—29人的每月巡查1次,10—19人的每季度巡查1次,10人以下的每半年巡查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无故不下网格检查的,依据机关相关效能监察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四)建立消防和安全生产抽查量化管理和督查制度。为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对安监所和消防站人员进行抽查量化管理,每人每月抽查单位不少于30家。街道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定期对干部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街道主要领导督查每季不少于1次,联系领导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街道人大、监察室开展不定期督查,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五)加强基层站所联络、函告与联合整治机制。由街道牵头组织相关站所分管消防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诊重点难点问题,就联合整治的措施进行会商。对于归属于环保、质监、房管等部门(站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采取及时函告的办法,由受函部门对隐患单位进行负责,及时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给予回复,不予回复视同意默认,街道将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二、强化常态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一)推进网格化排查、户籍化管理。实行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实施消防和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机制,工商贸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达到100%,规模以下生产加工型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率达到70%以上。继续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确保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各大网格(社区)消防工作室要主动有为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
(二)推进“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及出租房、合用场所等重点领域整治。各大网格(社区)要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2017年上半年大见成效,下半年再上新台阶”的目标要求,分片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及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及安全生产改造提升工作,强化对出租房、合用场所及普通民房的物防、技防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禁止出租、使用。2017年6月底前,要完成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合格率、系统录入率达100%,居住出租房登记备案率达100%,房东、租客培训率达100%。全年实现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率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生产经营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取缔率100%。加强对老旧住宅区的巡查检查,重点治理电瓶车违规在楼道内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三层以上出租房不具备楼顶疏散逃生条件、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建立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登记备案责任、排查和督改责任、整治责任、监管责任、问责机制等六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