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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办发〔2017〕82号
转发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大网格(社区):
现将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按照要求将附件1于5月4日前及时上报街道安监所(联系人:徐冰艳,电话:88220198,邮箱:120469776@qq.com)。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温鹿安监管〔2017〕31号
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管委会安监所:
今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是第15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有效推动全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决定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宣传周活动重要意义
《职业病防治法》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依据,各安监所要把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安监所要围绕主题,精心策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合辖区的宣传方案,强化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宣传工作,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传播防治知识,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