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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办发〔2017〕109号
关于转发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鹿城区工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大网格(社区):
现将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鹿城区工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温鹿安监管〔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请各大网格(社区)按时报送相关报表。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 |
鹿城区大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印发 |
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温鹿安监管〔2017〕47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工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 5 号)、《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温安监管〔2017〕 48 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矿山和烟花爆竹领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工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
鹿城区工贸行业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
方 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以“强基础、控大火”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突出火灾隐患,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区夏季工贸行业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会议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工贸行业。整治工作以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为重点,主要对象为涉尘加工、有限空间、喷涂作业三种场所,涉氨制冷、船舶修造和金属冶炼企业(简称三场所三企业)。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按照《其他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要点》(附件1)要求开展2017年鹿城区工贸行业企业夏季消防排查整治工作。
(二)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安监管〔2017〕35号)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领域和整治标准进行重点整治。
四、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从2016年6月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6月初至6月底前)。各安监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安监管〔2017〕35号)文件要求,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为主线,摸清各类企业底数,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各类工贸行业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要拉出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二)查漏补缺和实地督导阶段(7月1日至8月底)。各安监所在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消除;对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通过“找茬”和“挑刺”等方式,督促企业封堵漏洞,补全缺项,严防死守,切实杜绝风险隐患遗漏新生。
(三)实效检验和强化效果阶段(9月初至10月中旬)。各安监所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增加督导检查频次,实现安全巡查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到位。
(四)严防死守和盯死看牢阶段(10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十九大期间,各安监所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保证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对重点企业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
(五)总结提高和构筑长效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至12月底)。全面总结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安监所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逐级压实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各安监所所长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各安监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强力推进工作落实。请各安监所将工贸行业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区安监局综合安监科,邮箱:185601100@qq.com,并于每月 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二)强化责任落实。 区安监局将采取“ 四不两直” 的方式, 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责任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执法检查。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将“三场所三企业”安全整治与落实企业法定职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职业卫生防护责任。要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案件要每案速查、及时回复,对隐患严重的工贸行业企业,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坚持标本兼治。要紧紧抓住“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中问题反复、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加强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开展彻底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督查中如发现监管人员对辖区基本数据不清、情况不明、督促整改不力的,要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和《温州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警示或约谈,如因工作不积极、不作为而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其他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二、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三、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
四、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现象。
五、是否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七、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是否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领域夏季高温汛期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17〕69号)和温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温安监管〔2017〕8号)文件部署,决定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领域消防检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市安监局夏季消防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领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从2017年6月1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企业的易燃易爆场所。
三、检查重点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运行和检维修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监测情况、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情况、是否落实值班制度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从2017年6月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6月初至6月底前)。
各街道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危化品综合治理、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等文件要求,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企业对照《温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企业自查版)》(附件1)、《夏季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附件2)、《夏季高温汛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附件3)及《夏季高温汛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附件4)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要拉出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6月底前将相关表格上报区安监局。联系人:谢少黛,联系电话:55595172,邮箱:406446224@qq.com,传真:88575098。
(二)查漏补缺和实地督导阶段(7月1日至8月底)。
在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安监局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消除;对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通过“找茬”和“挑刺”等方式,督促企业封堵漏洞,补全缺项,严防死守,切实杜绝风险隐患遗漏新生。
(三)实效检验和强化效果阶段(9月初至10月中旬)。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增加督导检查频次,实现安全巡查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到位。
(四)严防死守和盯死看牢阶段(10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