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大南办发〔2017〕110号
关于转发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大网格(社区):
现将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温鹿安监管〔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请各大网格(社区)于6月28日和12月14日前分别报送《2017年度应急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温鹿安监管〔2017〕45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街镇、管委会安监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切实提升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温安监管〔2017〕5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1、检查范围:全区范围内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街镇、管委会重点行业应急管理。
2、时间安排:2017年6月-12月。
二、检查内容
应急管理检查的重点是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各街镇、管委会安监所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加检查重点。应急管理检查的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处置等。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镇、管委会安监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年度计划对辖区内相关行业的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和处理;区监察大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进行随机抽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各街镇、管委会安监所要将此次应急管理专项检查作为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与目标,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此次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