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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大南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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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办发〔2017107

 

关于印发《2017年大南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

2017年大南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2017年大南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7〕4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街道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经街道研究同意,决定在辖区开展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全市、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求,以“强基础、控大火”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突出火灾隐患,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街道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理。

1.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本辖区消防安全高风险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评估,综合提出解决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于9月底前开展评估工作,12月底前完成评估。

2.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清零”。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深入开展“大拆大整”消防安全整治行动,6月底前,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准入登记备案率达100%。采取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力度,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大拆大整”任务清单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街道消安委将对各社区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整治工作进行实地抽查暗访,并做好迎接市政府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考核验收相关工作。

3.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强化电气火灾防范技防措施运用;督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管理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4.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坚持“应挂尽挂、媒体曝光、有患必除、重患必停”,对重大火灾隐患倒排时间,确保按时“清零”。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出台严管措施,确保所有重大隐患有效管控,严防发生火灾。发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5.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治理。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依法履职,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整治。

(二)强化推进行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安监消防站要组织开展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旅游景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2.党建办要组织开展寺院、宫观、教堂等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及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等)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3.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和婚姻、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4.城建办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5.党建办要组织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图书馆等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组织开展电影放映等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6.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7.市场监管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品交易市场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8.房管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9.供电所要组织开展本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0.安监消防站负责为有关科室提供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和业务指导,组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指导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体验式”培训演练。街道要加快推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馆)建设,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努力建成消防培训教育体验室,组织参与“体验式”培训演练人数不少于常住人口的2%。

2.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各社区配合辖区学校要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确保所有学校新生入学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实现政府购买消防宣传服务,60%以上中小学校实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

3.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安监消防站、各社区每周通过微信、微博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

4.强化社会消防培训。安监消防站、各社区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社区负责人和辖区企业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

(四)全力夯实消防基层基础。

1.各社区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确保60%的社区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达标。

2.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按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消防工作室、消防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设,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

3.配合做好将“智慧消防”全部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的建设内容与火灾高危单位全部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工作。

4.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各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商业区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紧盯党的十九大、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逐级压实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和科室、站所监管责任。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牢固树立“兜底”意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要积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多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整治难点,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合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社区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倪慧萌,联系电话:55599162)。

 

    附件:1.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2.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3.体育场馆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4.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5.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6.商市场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7.寺庙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8.旅游景区(景点)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9.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10.其他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抄送:

鹿城区大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614日印发

 

 

 

 

 

 

 

 

附件1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宿舍楼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

四、是否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五、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是否定期清洗食堂油烟管道。

六、电气线路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宿舍楼是否存在使用取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现象。

七、实验室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

八、学校(幼儿园)每年是否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中小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不少于2个课时,高等学校每学年是否举办不少于1次的消防讲座。

九、是否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训练,是否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附件2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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