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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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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办发〔201793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网格)、辖区单位:

为切实做好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居民财产、生命安全,现将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月十

 

 

 

 

 

大南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自然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温州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南辖区范围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大潮、洪涝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社区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自然灾害救助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4.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6.坚持自然灾害救助统筹,在自然灾害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自然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自然的侵害,既利用自然资源又保护自然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大南街道自然灾害救助指挥机构。胜利指挥,姜善义、朱川黄休休为副指挥,吴博艺、许斌、方冰冰、林彬、陈时春、陈小芬、肖玉萍、朱慧铭、王立中、何晓林、郑增哲、刘举贤、王楚楚、薛麒为成员,统一领导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1.自然灾害救助指挥组: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落实区委、区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命令、决定传达任务,准确报告灾害情况,做好信息统计工作。街道值班电话:88221128,传真:88221128。该组由陈胜利负责,成员由办公室与社会事务办人员组成,马剑花负责上报相关统计报表。

2.自然灾害救助办公室:为街道常设机构,设在社会事务办,由黄休休任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办科员陈小芬、马剑花为成员,负责辖区自然灾害救助日常工作,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整改。

3.居民组:向网格(社区、经济合作社传达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反映居民区自然灾害救助情况,帮助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该组由朱川黄休休负责,成员由城管城建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经济发展办人员组成。

4.企业组:由街道经济发展向下属企业、商场、经济合作社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及自然灾害警报,及时反映企业自然灾害救助情况;当下属企业、商场、经济合作社受灾时,迅速组织经济发展及有关科室帮助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该组由王永泽负责,成员由经济发展人员组成。

5.宗教组:组织力量对辖区17个宗教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宣传动员,疏散聚会的教徒。该组由林慧负责,成员由党建办公室人员组成。

6.突击组:处理紧急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对辖区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拆迁地段、学校等有关单位进行险前排除和处理。该组由姜善义、孙福辉负责,成员由综治办人员、流动人员协管员、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

7.后勤组:负责值班人员的生活安排由居民组、企业组、突击组工作以外的其他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任务。该组由黄休休负责,成员由党政办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街道主要职责是:在区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领导下,负责辖区自然灾害救助的具体工作;编制街道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知识宣传;配合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储备救灾物资;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统计、上报灾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网格(社区)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街道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的具体工作;编制村、居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和自然灾害救助知识宣传;传达转移、避灾等信息;组织群众自救互救,转移人员;协助统计灾情、发放救灾物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

1)收到区防汛办关于灾害性天气以及海浪、潮位、水位监测和预报的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各社区、企业。

2)当收到区防汛办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通知辖区各社区、企业做好相关准备。

2.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后,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上报洪涝灾情。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6)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2.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让措施,制定安全转移方案。

2)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社区、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地质灾害预警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区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收到区防汛指挥部关于台风来临的信息后,及早将信息传达给辖区各社区、企业,同时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2)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四、重点隐患地段及避险措施

(一)重点隐患地段:

主要存在问题是辖区内部分民房建成年代较久,地势较低,抵抗暴雨台风能力较弱,在暴雨台风来临时,易形成严重积水造成居民生命财产损失。

1.马鞍池网格(社区):三中后巷一带,地势低,易积水,特别是39弄10号楼房屋较陈旧,风大时易引起瓦片掉落,2007年经房管部门初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未正式评定为危房)。汛期时需加强巡查,但不需要人员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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