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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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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委〔2016〕232

 

 大南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按照全面深化法治大南建设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大南中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示范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任务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青少年的法治素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理念、新居民的法治观念、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村(社区)干部的法治思维明显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提高;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宣传形式和有效载体日益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更加显著,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到2020年,辖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走在前列,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普法对象和内容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居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社区干部等。

(一)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国家人力社保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党工委中心组集中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进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等活动,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丰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

(二)切实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结合《温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切实做好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以中小学“四品八德”教育为载体,制定落实中小学校法治教育队伍培训计划,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创建活动。依托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自护等教育,强化禁毒、预防艾滋病等专项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顺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民营经济活力优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新形势,完善和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发挥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定期组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新社会组织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普及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理念,树立契约精神和市场规则意识。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平台,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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