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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南街道加强驻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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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科室、基层站所:

《大南街道加强驻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

                               2018317

 

 

大南街道加强驻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管真爱驻村(社区)干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鹿委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加强大南街道驻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驻社区干部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树立新形象,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驻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优配强,明确驻社区干部工作职责和要求

全选择街道机关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驻社区干部。驻社区干部要明确工作职责,指导社区规范运行。

1、履行工作职责

1)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会议精神。

2)掌握社情民意。做好“民情手记”,熟悉掌握社区班子队伍情况、党员队伍情况、社会治安民生情况等社情民意。

3)理清工作思路。指导社区制定工作计划,协助社区两委理清发展思路,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4)强化党建引领。抓好社区队伍建设,严肃组织生活,强化党员发展管理把关,加强对社区、两新党建的督促指导。

5)联系服务群众。深化红色细胞工程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6)服务中心工作。结合所驻社区实际,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促进辖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7)完成上级规定的其他工作。

2、落实工作要求

1)走居入户“四必到”:群众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红白喜事必到。

2)联系群众“四必访”: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重点户必访。

3)报告请示“五必报”:访问户有意见必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报、发现不稳定因素必报、发现“两违”现象必报、出现重大变故等事项必报。

二、严管真爱,提升驻社区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1.配强驻社区力量。进一步推动街道工作力量下沉,结合全科网格配备要求,一名街道班子领导联片联社负责并担任网格片长,一名驻网格指导的街道干部担任驻社区干部。

2.保持队伍稳定。驻社区干部调整一般与社区组织换届同步开展,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调整驻社区关系。

3.保障在社区工作精力。驻社区干部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观念,确保将工作精力放在社区里,将心思集中到社区工作上,将精力聚焦到发展稳定上。驻社区干部每月在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驻社区干部每周至少安排1个晚上开展夜访夜谈活动。探索运用微信群、钉钉软件、移动集团彩云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大数据,采集驻社区干部在社区工作时间、活动轨迹等工作信息,加强对驻社区干部在社区工作情况的监督。

4.完善联系群众机制。严格落实“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制度,坚持“四必到四必访”,驻社区干部每月要走访生活困难家庭等重点户,每年要走遍所驻社区的居民。驻社区干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每月在社区工作时间等驻社区信息将在社区居务公开栏等处长期公开,印制便民联系卡分发给居民,提高知名度和满意度。驻社区干部要加入社区党务、居务微信群和党员群众自发组建的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宣讲政策,关注民情,收集建议。

5.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水平。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驻社区干部受理群众委托到街道代办的事务,做好群众到社区办理区街下放的即办事项。按照完善社会治理“一张网”的要求,采集上报各类基础信息和矛盾问题、安全隐患、民生需求等动态信息,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每名驻社区干部要安装手机“民情E通”软件,对群众通过“民情E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6.推行“民情手记”。驻社区干部在社区工作和走访党员群众过程中,要了解掌握班子队伍情况、党员队伍情况、集体资产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社会治安民生情况等居情民意,建立居情民意档案。逐户记录分析居民家庭人数、职业状况、经济收入、主要社会关系等基本民情信息,绘制“民情地图”,做到居情民情全掌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驻社区干部要如实进行记录并积极协调解决。

7.建立“两单一表”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实际制定驻社区干部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推动驻社区干部抓好社区 “三会一课”、社区干部权力清单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审核制、社区干部坐班等基础工作。建立驻社区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报表制度,驻社区干部每月向街道党工委报告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街道将“两单一表”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8.实行“业绩亮晒”机制。建立“双亮双述双评”制度,每年年初驻社区干部要公开承诺抓好3个项目(至少有1个基层党建项目),并在居务公开栏公示;每年年底要在居务公开栏公示领办项目完成情况,并结合年度工作情况向党员、居民代表和街道党工委进行述职、接受评议。街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驻社区干部工作交流会,每次选择若干名工作成效明显的驻社区干部作主题交流发言,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9.加强驻社区工作考核。制定驻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其中基层党建工作分值占比不少于30%。实行“季度排名”制度,每季度对驻社区干部工作实绩进行排名,排名居后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每年年底,根据平时表现、“季度排名”和“双亮双述双评”等情况,确定驻社区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10.实行“十条红线”管理。划出驻社区干部管理“十条红线”,对驻社区干部违反“十条红线”的,根据具体情形,启动处置程序。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落实街道领导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对情节较重、产生一定影响的,采取诫勉谈话等措施,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6个月内不得交流、不得提拔,扣发20%以上的年度考核奖励;对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三、真正关爱驻社区干部

1.拓宽上升空间。街道提任中层干部时,一般从近2年连续驻社区且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中选任。对连续3年经工作考核确定为五星级驻社区干部的,实行名单管理,进行跟踪培养,向上级予以推荐。街道优先在驻社区干部中发展机关干部党员。

2.提高福利待遇。提高驻社区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街道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中驻社区干部的占比一般不少于60%。统筹街道干部提高经济待遇部分,向驻社区干部倾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驻社区干部公务交通补贴、夜餐费。

3.健全健康关爱机制。改善驻社区干部的办公条件,每年安排驻社区干部到区级以上医院开展健康体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驻社区干部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对心理健康风险较高的驻社区干部,要安排心理调适活动。落实带薪休年休假和职工疗休养制度并上报备案。街道党工委对发生生活困难、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的驻社区干部及时给予慰问。

4.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街道对社区的年度考核,驻社区干部评分占比不少于20%。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年度考核时,驻社区干部具有定档初始建议权。街道在确定社区组织意图人选、落实建设项目、发展党员等主要工作时,充分听取驻社区干部意见建议。

5.开展谈心谈话。街道领导干部要经常同驻社区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主动沟通思想、帮助解决问题。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至少要同驻社区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对思想有波动、家庭有变故、群众有反映、本人有困难的驻社区干部要做到随时谈、及时谈,切实解决思想疙瘩和实际困难。

6.建立亲情关爱制度。建立驻社区干部家访制度,每年开展驻社区干部家访活动或举办驻社区干部家属座谈会,主动通报驻社区干部工作情况,了解驻社区干部家庭情况,协调解决生活困难,争取驻社区干部家属的支持。针对驻社区干部中的女性、身体素质一般、家庭生活困难等类型的同志,酌情安排到交通便利、工作任务相对较轻的社区。

7.实施全面轮训制度。以培养全科驻社区干部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性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突出基层党建、经济社会建设、居务管理等内容,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对首次驻社区的干部进行岗前教育。

8.开展能力帮带计划。编印驻社区干部工具书,收录涉及驻社区工作的政策法规、实用知识、经典案例等,供驻社区干部学习使用。街道聘请驻社区工作经验丰富的街道干部担任驻社区工作指导师,开展“传帮带”活动,帮助驻社区工作经验不足的干部成长,帮带时间为1年。

9.选树先进典型。推行驻社区干部评星定级工作考核制度,制定评星标准和星级驻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连续3年获得五星级的驻社区干部将选树为工作典型,并优先作为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类荣誉对象人选。在党建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驻社区干部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增强驻社区干部的荣誉感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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