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社区、辖区职能站所:
《大南街道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7日
大南街道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鹿委发〔20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化“效能革命”为切入点,开展“深化改革优环境”“执纪监督治怠政”专项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整治“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作风顽疾,杜绝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重点解决执行不力、办事不畅、作风不实等问题,积极打造“店小二”式的全程代办、“经理人”式的全程跟进、“监护人”式的全程保护、“清单”式的全程减负、“查酒驾”式的全程监管的营商环境高地,为打造“时尚商圈·品质大南”、奋力谱写鹿城新方位下大南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深化改革优环境”专项活动
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切实回应企业需求。针对规上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坚持凡查必备,除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涉企执法部门未经备案,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未经备案的行政执法活动,一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未经报批,一律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陪同,着力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面向规上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开展“企业提、政府办”“点对点、面对面”“全员组团精细服务”等系列助企行动,建立“有求必应”的营商专员(代办员)制,实行代办服务、全过程服务。实行企业培育计划,大力提升商贸发展水平,全力推进商圈氛围改善,加强规划引领提升城区首位度,实行涉企税收“柔性执法、优质服务”。优化营商舆论环境,设立“营商环境建设”效能监测点,发展商圈党建引领商社共融,切实改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法治环境。
(二)开展“执纪监督治怠政”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