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表彰优秀干部,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比学赶超,营造克难攻坚、真抓实干的干事创业氛围,激励干部不断拼搏不断进取,特制订本方案。通过“审计之星”评比,鼓励先进树立标兵。
一、评选范围
凡在本局工作的干部,均可参加“审计项目之星”、“审计学习之星”、“审计信息之星”(以下简称“三星”)评选。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原则;
(二)树立典型示范,激励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评选周期
每季度组织评选一次“三星”,“三星”评选各设1个年度名额,年终评选“年度三星”。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由局党组另行研究确定为“审计贡献之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为参评对象:
(一)季度、年度因私请假累计分别超过10(含)天以上的、30天以上的;
(二)上班时间有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研购彩票、离岗窜岗等违反有关禁令的;
(三)严重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政治素质存在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行为不端,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严重不廉洁行为的;
(五)纪委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问题并通报的;
(六)认为应该“一票否决”的其他情形。
四、评选流程
(一)科室推荐。各科室于每季度后次月6号前推荐1名“三星”候选人参加评选,并将《审计之星评选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至评选领导小组参加评选。
(二)领导小组审议。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人进行评选,确定拟授予“三星”称号的人选。
(三)评选结果的公示。经评选确定的“三星”将在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
五、评选考核领导小组
为做好评选工作,成立“三星”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安建光
成员:渠奕、郑霞、陈洁琼、段亚丁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六、评选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