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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温龙委办发〔2004〕2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通知》(浙委办[2003]26号)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的实施意见》(温委办[2003]39号),加快我区村庄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区村庄整治工作的整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促进城镇协调发展的总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村庄规划建设为龙头,以加强农村交通、文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从治理农村“脏、乱、差、散”入手,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基层组织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提前实现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打好坚实的基础。
工作目标:用5年时间,在全区147个行政村中选择43个行政村进行全面环境整治。到2004年底全部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2004年3月前完成22个首批整治村的整治规划,2004年底完成43个整治村整治规划和完成首批22个村整治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落实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新农村示范村或经济富裕的中心村、一般村、经济薄弱村三个层面,按照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地方特色;坚持保护与创新相结合,体现文化品位;坚持科学和民主,体现超前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重视基础设施和绿化环境的建设等原则,编制村庄整治建设有关规划。
村庄规划要同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和水利等专业规划相衔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密度、容积率、征地率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综合考虑道路、给排水、环境卫生、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村庄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研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保持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开展以治理“脏、乱、差、散”入手,以改善农村水、电、路、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开展违章建筑、卫生整洁、环境美化、社会治安等“四大”重点整治工作。重点是整治高速公路、机场大道、永强大道、温强公路、瓯海大道、温瑞塘河两侧和城镇周边以及列入全区村庄整治的村庄。
1、开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活动。镇(街道)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违章建筑拆除计划。要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政府负责制的办法,由镇(街道)牵头,规划、土地、公安、水利、行政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声势浩大的拆违大行动。加强对闲置地、边角地的管理,合理安排,科学使用。对拆出的用地,该还绿的还绿,该建设其它项目的应予以规划和建设,并制定和落实长效的管理措施。
2、开展村(镇)容、村貌整治活动。一要对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马路摊贩(菜场)、广告设置、店招门牌、饮食卫生、餐饮业排污、道路开挖、路灯等方面进行整治。全面清理污水塘、臭水沟以及有较严重污染的河道,保障水资源清洁。二要加强区内主要交通干线、温瑞塘河两侧“赤膊屋”治理,完成“赤膊屋”、破旧屋立面墙体的粉刷。三要整治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线路乱拉乱收现象。对以上的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列出具体地点,查清脏乱差源头,制定整治目标,明确责任单位。由镇(街道)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有声势的集中整治,整治后,职能部门要制定规范标准,实行长效管理。要发挥党员、干部、村老协等的作用,做好门前路段保洁承包,定期进行检查公布,让群众参与监督。
3、开展治安秩序整治活动。以清除“乱源”为重点,开展以清理“三无人员”、“扫黄打非除恶禁毒”、铲除“窝点”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活动。一要以外来人员栖身落脚点为重点,加强管理,取缔非法私人客栈,建立私房出租管理制度,严格旅馆特种行业管理,推行治安责任制。二要严格暂住人口管理。对外来人口集中的建筑工地、流量大的交通集散地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三要在主要工业园区周边继续建设一批外来务工者公寓,对外来务工者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大力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住宅美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等“六化”建设工程。
1、住宅美化工程。在新村建设上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按照城市化要求和农村实际,注重营造不同建筑风格设计。保证村庄建设的品位和特色,努力建成生态型农村新社区。
2、道路硬化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和交通公交化建设,全面开展村内道路硬化建设。
3、村庄绿化工程。要加强以住宅阳台绿化、庭院绿化、“四旁”为重点的村庄绿化,努力形成覆盖全村的绿化网络。
4、卫生洁化工程。一要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控制,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加强工业污染源头控制和治理,逐步实行统一治理,达标排放;二要加大对水源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强农村自来水设施建设。三要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建立环境保洁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购置设备、实施垃圾袋装化,及时清除垃圾死角,完善垃圾的清纳。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逐步实现镇、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总之,通过整治,每年各镇(街道)创建1-2个省级卫生村。
5、路灯亮化工程。按照“实用、节俭、美观”的原则,加大对路灯亮化工程的投入,加快村庄道路路灯安装。
6、河道净化工程。以千家万户截污为重点,近期基本消除主河道水的黑臭,水体平均污染指数降低15%。实施截污工程、精品工程,完成整治规划编制等工作,对生活污水及沿河直排公厕、垃圾、餐饮业、重点污染企业、畜禽业等五大污染源开展重点整治,扩大和巩固塘河治理成果。
另外,要大力建设文化、体育等公共配套设施。要根据村庄布局规划,大力加强示范村的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建设,以丰富农村社区的文化生活,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整治村要积极建设一批文化、娱乐设施。
(四)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水平。要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推进“五进社区”工程,即:科教文化进社区、卫生保健进社区、商业网点进社区、农村养老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形成农村社区化管理和社区化服务的新格局。要引进城市社区管理的新理念,大胆进行管理方式的创新,把管理和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崭新管理方式。要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农村社区管理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五)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基层组织建设。一要加强以农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各镇(街道)要认真开展以“强核心、强素质、强管理、强服务、强实力”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加强社区自治组织管理的有效形式,坚持抓好村务公开。强化村级班子的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农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创业热情。二要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教育,广泛开展民主法制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科技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形成敬老爱幼、尊重妇女、邻里团结、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等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政策措施
1、资金筹措。区财政在加大公共配套建设投入的同时,各镇(街道)要做好财政配套资金的投入,鼓励社会各群体、各阶层参与支持新村庄建设和开发。一是财政配套,以奖代补。区财政每年安排相当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资金的补助。区财政对编制村庄规划的费用予以补助三分之一;整治村公建项目建设,财政以奖代补按公建项目实际投入予以补助,主要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改厕、垃圾净化、房屋立面改造等。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各镇(街道)加大对村庄整治工作投入;各整治村要充分盘活村级集体资产、滚动发展,同时动员农民对村庄整治建设的参与和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各部门的专项经费要实行捆绑集中使用,将有关建设整治项目纳入职能部门工作范围,对整治村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方面有所侧重,集中财力,确保创建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2、减免有关规费。凡涉及村庄整治的工程建设收费的,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3、村庄整治有关项目审批程序。凡列入区政府确定的整治计划的村,由整治村上报资金概算平衡表、实施方案,经镇(街道)核准,由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四、组织领导
实施村庄整治工作,实施主体在村,责任主体在镇(街道)。各镇(街道)要全面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区政府成立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负责实施全区村庄整治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建设局(城市化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班子,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政策协调和督促指导。列入整治的村也要建立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五、工作计划
根据市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列入首批整治村建设实际,今、明年整个工作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工作部署(2003年8月—12月)。制订实施意见,出台有关配套政策,确定首批整治村;召开工作动员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各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各整治村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4年1月—2004年12月)。各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对照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制订阶段性工作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评比(2005年1月—2005年2月)。各镇(街道)对照标准,全面自查,查漏补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在自查基础上,区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系结对制度和例会制度。实施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区有关职能部门与镇(街道)、村挂钩联系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工作联系点制度,区四套班子领导与联系镇(街道)挂钩联系1-2个整治村,具体指导村庄环境整治和新村建设,切实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根据职能特点,各联系挂钩整治1个整治村,给予最大限度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听取各镇(街道)村庄整治阶段性工作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选派有关部门优秀中层干部到整治村指导整治工作。
(二)形成建设合力。要把目前各部门承担的专项建设项目整合起来,把正在开展的塘河治理工程、绿色通道工程、农民饮水工程、先锋工程、康庄道路工程、生态区创建工程、文明创建工程等活动与村庄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政策资金共享、共建亮点。积极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以最快的进度、最佳的服务、最优惠的政策,全力支持村庄整治工程建设。
(三)强化监督机制。村级有关整治实施方案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于众,把涉及整治的有关政策处理、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安排向村民公布,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阳光操作;区人大、区政协要加强对村庄整治工作的监督,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视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督查室要根据村庄整治工作总体安排,每月通报各镇(街道)工作进程情况,同时,加强工作进度的督查力度,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区新闻中心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多方位、立体型连续宣传村庄整治工作成果,报道村庄整治的先进典型和亮点,曝光工作滞后和不力的单位。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逐步量化、细化,分解到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部门、到人,并制订《村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标准》,列入部门、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与评先进、年终奖双挂钩,同领导干部政绩、任用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核,区纪委(监察局)参与,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配合。对经过考核、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
(五)坚持规范操作。必须坚持民主决策,尊重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整治工程项目,要制订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实施方案应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镇(街道)审核,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对村庄整治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责任制、质量监理制、房产评估制、工程招标制、方案评审制、财务审计制、群众监督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七、检查验收
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每年向市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村组织验收,对符合标准的村,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村庄整治”合格村称号。
附:1、村庄整治实施标准
2、村庄整治工作责任一览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月5日
村庄整治实施标准
一、房屋建设
1、新建房屋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2、乱搭乱建的构筑物基本拆除;
3、危房拆除或整修率达95%;
4、妨碍道路通畅旧房的拆除率达95%;
5、“赤膊房”整治率达80%以上,国道、高速公路、省道两旁要达到100%;
6、留有新区发展用地,新区农户住宅90%以上采用坡屋顶。
二、道路建设
1、进村道路硬化率达100%;
2、村内主干道基本硬化,且有一定宽度;
3、道路的排水、排污系统基本齐全。
三、绿化建设
1、村庄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
2、村庄中心村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且至少有一处不少于300平方米供居民休闲的公共绿地;
3、村域范围内主要路、河、渠堤的绿化率达95%以上,荒山绿化率达9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5%以上。
四、亮化工程建设
1、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100%;
2、村内其他道路路灯安装率达50%以上;
3、路灯亮灯率达90%以上。
五、卫生设施建设
1、垃圾房、垃圾桶等卫生基础设施齐全,布局基本合理;
2、新区卫生厕所使用率达100%,旧区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均改为文明卫生厕所;
3、村内有垃圾收集点,有专门卫生保洁人员。
六、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1、有符合合格饮用水标准及用水量要求的水源,自来水入户率达100%;
2、广电、通讯、电力“三线”安装规范;
3、各种广告标志设置规范。
七、环境卫生要求
1、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及时清运,实行无害化处理;
2、道路保持整洁,无垃圾堆积;
3、河塘沟渠得到彻底整治,水面无漂浮物,水质清净无臭味;
4、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有序;
5、村内墙壁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6、村内无严重污染源,无垃圾、秸杆焚烧现象,生产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7、畜禽养殖业达到有关整治要求;
8、卫生设施保持整洁。
八、家庭美化要求
1、农村家庭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的家庭美德;
2、室内生产、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厨房、地面、家具、门窗、卫生间等部位保持清洁,无垃圾、无污水;
4、提倡使用卫生厕所;
5、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九、精神文明要求
1、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群众性组织健全,措施落实;
2、法制宣传教育有部署、有措施,普法教育率达80%以上;
3、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扎实;
4、有一定的文化设施,并经常开展文体活动;
5、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争做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的公民;
6、人际关系和谐,积极开展评选文明家庭、争做文明村民活动。
村庄整治工作责任一览表
村 名 | 责任单位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 任 人 | 牵头人 | 联系单位 |
普门村 | 永中街道 | 农民公园投建、罗东南街二期开发、旧村重点整治 | 王身康 潘旭宏 | 张恩东 | 区环保局 |
东林村 | 永中街道 | 村容村貌整治、公厕改造、桥梁建设 | 王身康 潘旭宏 | 张恩东 | 区市政园林局 |
前街村 | 永中街道 | 投建村中心道路、绿化休闲广场、文化场所改建 | 王身康 潘旭宏 | 张恩东 | 区教育局 |
坦头村 | 永中街道 | 村庄接线工程、河岸驳坎工程、村庄绿化、美化公厕改造、投建办公楼 | 王身康 潘旭宏 | 张恩东 | 永强供电公司 |
衙前村 | 永中街道 | 环境美化、旧村改造 | 王身康 潘旭宏 | 张恩东 | 区房管分局 |
沧河村 | 永中街道 | 村庄绿化、美化 | 王身康 潘旭宏 | 张恩东 | 区府办 |
下埠村 | 蒲州街道 | 河岸驳坎、村庄整治、旧村改建 | 郑建忠 王炳隆 | 王仁勇 | 区经贸局 |
宁村村 | 海滨街道 | 路灯安装、河道治理、生态公厕、汤和公园建设、村庄道路改建 | 张良飞 项云霞 | 项云霞 | 区农林水利局 |
渔池村 | 海滨街道 | 村庄绿化、美化 | 张良飞 项云霞 | 项云霞 | 区委农办 |
五溪村 | 永兴街道 | 旧村整体迁移、土地整理、新村建设 | 潘源源 张崇林 | 朱微明 | 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 |
沙园村 | 永兴街道 | 村庄绿化、美化,河道治理 | 潘源源 张崇林 | 朱微明 | 区文明办 |
乐二村 | 永兴街道 | 拆违建绿、河岸驳坎、垃圾堆放场建设 | 潘源源 张崇林 | 朱微明 | 区发展计划局 |
东溪村 | 海城街道 | 村庄中心道路、桥梁工程、生态公园、河岸驳坎 | 陈林克 贾黎春 | 叶洪森 | 区民政局 |
状元桥村 | 状元镇 | 旧村拆迁、新村建设 | 赵万磊 朱进国 | 郑云和 | 区规划分局 |
御史桥村 | 状元镇 | 村庄美化、办公楼建设 | 赵万磊 朱进国 | 郑云和 | 区温瑞塘河指挥部 |
雄心村 | 瑶溪镇 | 旧村拆迁、新村建设 | 黄剑峰 梅银松 | 陈思崇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白楼下村 | 瑶溪镇 | 自来水管网改建、扩建茅竹岭公园、投建垃圾转运场、河岸驳坎 | 黄剑峰 梅银松 | 陈思崇 | 区供电分局 |
七五村 | 沙城镇 | 投建城中路、垃圾转运场、村庄排污系统 | 胡学崇 南君晓 | 黄光丰 | 区人事劳动局 |
永阜村 | 沙城镇 | 旧村拆迁、土地整理、新村建设 | 胡学崇 南君晓 | 黄光丰 | 区建设局 |
庄泉村 | 天河镇 | 投建永丰路、村综合大楼、绿化工程、扩建繁荣南路 | 周德新 王星云 | 董宇驰 | 区卫生局 |
沙塘村 | 灵昆镇 | 旧村拆迁、土地整理、新村建设 | 王进才 余安江 | 谢恩赐 | 区财政局 |
九村村 | 灵昆镇 | 道路网建设、路灯建设、河道治理、文化公园建设 | 王进才 余安江 | 谢恩赐 | 区委组织部 |
主题词:村庄整治 实施方案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04年1月5日印发
(共印2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