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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温龙委办发〔2004〕3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村庄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及时掌握建设动态,明确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抓好这项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将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公布如下:
一、区委办公室(农办):负责面上村庄整治工作的督查,督促各项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区委农办协助区建设局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意见,牵头协调村庄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
二、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整治村的班子建设和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对整治村派驻干部驻村指导;督促各镇、街道确保多数整治村的党组织达到“五好”标准。
三、区发展计划局:结合生态区建设,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整治村的延伸工作;争取上级有关部门资金项目的支持,推进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
四、区建设局(城市化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抓好整治村建设的试点工作;牵头组织调查研究,掌握全区村庄整治建设动态,组织审核、报送省级和市级整治村;检查督促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事,依法加强对村庄建设的管理;组织编辑样板房图集,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指导;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好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建设的具体扶持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整治村的考核验收办法和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以奖代补办法等;牵头制定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区财政局:负责村庄整治工作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落实,完善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整治和建设;制定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办法;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区经贸(交通)局:负责指导村庄整治工作通村公路建设,督促各镇、街道确保整治村的通村公路达到省定标准;结合“乡村康庄”工程,制定支持村庄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整治村的有关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和指导。
七、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指导村庄整治工作的清洁能源利用,生产、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结合“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农村能源环境工程”、“农业园区建设”、“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水”等工程建设,制定扶持村庄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八、区温瑞塘河指挥部:以千家万户截污为重点,近期基本消除主河道水的黑臭,水体平均污染指数降低15%;实施截污工程、精品工程,完成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对生活污水及沿河直排公厕、垃圾、餐饮业、重点污染企业、畜禽业等五大污染源开展重点整治,扩大和巩固塘河治理成果;督促各镇、街道确保整治村河道净化、生产和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达到省定标准。
九、区环保局:负责指导村庄整治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生态区建设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村庄整治工作中有关农村污染防治、生态村建设标准和具体扶持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督促各镇、街道确保部分整治村建设达到生态村标准。
十、区民政局: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对村庄整治工作中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居工作做好业务指导。
十一、区卫生局:负责村庄整治工作的水源规范化管理和农村改厕工作,指导整治村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督促各镇、街道确保每年创建1-2个省级卫生村。
十二、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指导村庄整治工作的村庄绿化、卫生洁化和路灯亮化工作;按照村庄整治工作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村庄绿化、卫生洁化、路灯亮化规划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和检查考核办法;督促各镇、街道确保整治村的村庄绿化、卫生洁化、路灯亮化达到省定的建设标准。
十三、区规划分局:负责村庄整治工作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四、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解决村庄整治工作建设的合理用地;制定具体的用地政策,解决工程建设用地中出现的矛盾,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
十五、区房管分局:负责村庄整治工作中房屋拆迁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并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城区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制订区整治村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其他成员单位都要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结合区“百村整治、十村示范”的工作内容,互相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区领导小组组织的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搞好试点、协调政策、检查指导、考核评比等工作。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 年 1 月5日
主题词:村镇规划 工作职责 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04年1月5日印发
(共印2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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