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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精心组织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组织人员深入企业,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和有关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各岗位、每个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切实加强旅游、交通、消防安全监管,确保公共场所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一”黄金周的特点,把抓好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加强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对游船、缆车、索道、吊桥等旅游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对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要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各类旅游场所要按照接待容量,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数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等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妥善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严禁不具备运营条件的交通工具非法载客,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网吧、出租民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矿山、化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事故和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6”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杜绝类似的重大事故发生。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密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翻车、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加强对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建筑施工、建材、电力、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加强节日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和区经贸(交通)局、区建设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局、区旅游局、区消防大队、交警三队等单位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安排表于9月27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上报表于每日16:30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传真:86968530。
附件:“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上报表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国庆期间 工作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印发
附件:
“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上报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计时段:2008年 月 日——2008年 月 日
事故指标 事故类型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受伤 人数 | 直接经 济损失 | |
道路交通 | |||||
火 灾 | |||||
工矿商贸 | 建筑 | ||||
矿山 | |||||
危化 | |||||
其它 | |||||
小计 | |||||
水上交通 | 内河 | ||||
海上 | |||||
渔船水上交通及捕捞作业 | |||||
其 它 | |||||
合 计 | |||||
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及涉险事故简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