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
现将《温州市龙湾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从实际出发并结合《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安委办〔2008〕6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化工企业 检查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印发
温州市龙湾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深化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确保奥运之后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结合龙湾区2008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我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保证生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区各类化工企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带易燃易爆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三、检查形式和内容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政府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一)企业层面:
各化工企业要参照《温州市龙湾区200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温龙安委办〔2008〕11号)附件5《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检查表》认真组织自查。
(二)政府层面:
政府监管部门要对化工企业采取抽查形式,区政府督查组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按照《温州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表》(附件1)对化工企业开展抽查。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9月26日-10月10日),各化工企业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检查表》并将复印件两份上报所在镇、街道、工业园区,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上报区安委办。
第二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组织抽查,区政府组织督查组抽查企业,并督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落实情况。
活动期间各化工企业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确保奥运之后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大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努力克服和消除对安全生产检查的疲劳和消极情绪,及时布置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充分借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经验,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工企业开展抽查(专家由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自行邀请,原则上由化工企业技术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担任,但不得邀请与被抽查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区政府督查组抽查企业数不少于化工企业总数的10%,镇、街道、工业园区抽查企业数量不少于辖区内化工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抽查中要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抽查不是代替企业检查,而是进行监督、指导,对抽查中发现企业自查不到位的必须要求企业重新开展自查。
(三)广泛发动,有序推进。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化工企业检查出现“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况,及时通过会议、文件等各种形式和渠道,将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家化工企业,确保企业自查覆盖面达到百分百。各化工企业要积极发动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实现检查活动对硬件设施、制度执行等“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过程检查”。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检查表》认真组织自查,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查隐患,不留有死角,规范记录每一次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情况,并登记造册。技术力量强的企业可组织内部专业力量进行系统排查,技术力量弱的企业可依靠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或聘请专家协助企业进行系统排查。
(四)及时汇总,专题报送。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建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报送大检查开展工作情况和信息。一是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及时明确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报送人员名单,并于9月27日前报区安委办。二是在10月8日前,将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书面报区安委办。三是在10月10日前将辖区内化工企业自查的《检查表》汇总上报区安委办。四是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在每周五下午3点之前将本周检查工作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区安委办,便于区安委办汇总后及时报市安委办。区安委办信息报送联系人:陈亮,电话:86968269,邮箱:lwawb@yahoo.com.cn。
附件:1、《温州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表》;
2、《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信息汇总表》。
附件1:
温州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表
被检查企业: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 |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 |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 |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夜间和节假日干部值班情况; | |
5.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大危险源场所“二牌一箱制度”执行情况; | |
6.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外排污染的措施; | |
7.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其他隐患。 (此项请各检查组邀请专家检查) |
注:检查情况可另附页。
附件2: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信息汇总表
镇(街道、工业园区) 2008年 月 日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抽查数(家)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抽查率 | 累计发现隐患数(条) | 累计整治隐患数(条) | 整治率 |
检查工作信息(可另附纸): |
注:此表于每周五下午3点前发送至lwawb@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