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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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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意见)

温龙委发〔200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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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省委、市委有关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构筑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重大意义。改革开放30年以来,龙湾历届党委、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进一步改善了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走出了一条具有龙湾区域特色的“三农”发展道路。当前,我区已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速发展阶段,进入了进一步破解二元结构、构筑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处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关键阶段。农村改革和发展既迎来许多良好的机遇,也面临众多的挑战。特别是农业经营主体弱化、农业产业边缘化趋向明显,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发展现代农业任务艰巨;社会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城乡二元体制有待进一步突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迫切;农村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基层组织战斗力有待加强。因此,要牢牢把握我区“三农”发展新阶段的特征,从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以更积极的态度来研究“三农”问题,通过深化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农村发展,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抓住突破城乡体制这个关键,以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管理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创新、农民创业创新、农业生产关系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村投入机制创新、农村管理体制创新,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3、目标任务。到2012年我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壮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000元,90%以上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农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0%,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4、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补和农机、农资、良种等综合补助的力度。完善粮食收购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提高粮食收购价格,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以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前提,重点稳定晚稻种植面积,着力提高优质稻米单位产量。充分借助农科院所科研优势,重点实施良种工程,加快优质稻米种源产业建设,培育和推广一批优质畜产晚粳稻品种;抓好一批规模生产农场,建设一批无公害稻米生产基地,重点抓好永兴农业园区和海城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区外粮食生产基地的扶持力度,对粮食返乡加工、销售的企业(基地),享受当地粮食生产补助政策。

  5、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按照区域资源和传统优势产业特点,编制农业主导产业布局规划,明确农业功能区,允许功能区内留有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配套设施建设,其中粮食功能区留10%,经济作物功能区留5%,对功能区不破坏耕作层的畜禽饲养、设施农业和农业生产配套用房、晒场用地视同农业用地,经农业部门鉴定后,实行国土部门备案制。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做强做优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宾馆蔬菜、海岛特色瓜果、精品杨梅、生态畜牧业、花卉苗木等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明显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实施无公害化、标准化、工厂化生产。发挥区位和滨海资源优势,做好休闲农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农业观光园的开发建设,大力发展以“渔家乐”、“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都市休闲观光农业,积极发展种子种苗、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农业科技产业。积极推进蓝田标准渔港建设,发展设施渔业,切实推进渔业生产由粗养型向集约化精养转变,主攻海水围塘养殖向淡海水养殖并重发展转变。

  6、大力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针对区域农业发展资源空间缩减的特点,制订出台农业走出去扶持政策,鼓励滩涂、耕地被征(收)的农民和农业企业到区外建立农业开发基地,促进农业产业空间转移,打造龙湾农业产业发展联动体。同时,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做好海洋资源和山地资源开发文章,加快海涂围垦步伐,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7、大力培育现代农业主营主体。出台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依托特色优势产业、骨干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重点加强精细畜禽、水果、水产、果蔬等四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强龙”工程,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税收、用地政策,区每年从建设用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用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农业招商项目库,出台园区招商政策,积极引导外资、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加工向工业化跨越发展。加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扶持力度,对专业合作组织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先享受政策性农业保险。完善专业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健全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培育一批产业辐射广、带动农户强、联结基地紧的农业专业示范合作组织。到2012年,培育市级百龙农业示范企业15家,市级示范性合作社15家,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博会和农展会。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不少于300万农业产业化资金,并逐年递增,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8、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加强市场流通资源、信息资源的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现代农产品配送和物流体系建设,努力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搞活农产品流通。重点加快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建设状元和瑶溪杨梅、永中花卉苗木、灵昆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形成辐射能力强、交易面广、交易成本低的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

  9、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设施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节水节能、种子种苗、疫情防治、生态安全、防灾减灾等装备设施、应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大力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加快农业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机构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重点抓好永兴国家级海水养殖原种场、浙江省水产养殖科技示范园区、省海洋水产研究所龙湾种苗生产基地、龙牌蔬菜种子研究所、杨梅科技核心园区为核心的组培、育苗基地建设。积极扶持三周瓜果种苗科技示范场、天河蔬菜科技示范园、灵昆蔬菜示范园、大罗山杨梅研究所、又一绿花卉培植研发基地等一批研发群体,努力打造水产、蔬菜、瓜果、花卉等农产品科技研发中心和种子种苗培植开发基地。鼓励和扶持民办农业科研机构发展,加强区农(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完善镇(街道)农技推广网络,加强农技培训。全面推行责任农技员、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科技示范镇和科技示范户行动计划。区里的科技三项经费要重点予以倾斜。

  10、推进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创新。要把强化农业综合服务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改革创新现有农业综合服务体制机制。推进公益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稳定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同时要把经营性的农技服务积极推向市场,鼓励发展民办农业综合服务组织,享受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完善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合作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服务水平。整合相关涉农部门力量,加强区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为“三农”信息服务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推广标准化建设,强化生产全过程的检测和监控,建立农产品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拓宽农民致富增收渠道

  11、推进农民创新创业。紧紧抓住温州沿海产业带建设、瓯江口开发、机场扩建发展机遇,积极引导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块状经济、农村服务业、休闲旅游等领域开展创业活动,走创业富农的路子。结合各工业园区建设和村庄整治,搞好农村二、三产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厂房,将农民家庭工业引导到工业基地,解决家庭工业的发展空间,放手发展家庭工业。同时,结合生态村镇建设和区域文化特色,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突出乡村特色,拓展服务内容,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引导城镇服务产业向农村延伸,鼓励农民兴办物流业、物业管理、专业市场等,拓展就业渠道和增收空间。积极鼓励农民走出去创业,开拓国内市场,开辟农民创业增收空间。积极鼓励在外农民回乡创业,发展区域经济,提升区域块状经济的发展水平。出台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投身新农村建设。

  12、保护农民创业合法权益。尊重和推进农民创业的各项权利,深入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建立城乡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就业平台,将农民就业纳入城镇就业管理登记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健全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各类规费免收政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推进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建立以合法固定的居住住所为基本条件、准入制为基本方式的户口迁移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争取到2012年实行城乡居民无差别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平等待遇。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坚持以提高致富能力和增加收入为中心,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渠道,通过结对帮扶、免费培训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提高保障水平、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低收入农户缺资金、缺技术、缺项目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移民后续政策实施力度,落实结对帮扶政策,确保移民安得下、富得起。

  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13、加大推进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区域金融业发达的优势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服务“三农”作用,放宽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门槛,积极探索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加快构建商业性、合作性、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拓宽农民创业融资渠道。允许有条件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村经济合作社参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引导和规范农村民间担保借贷,鼓励发展商业性农村担保机构,大力发展互助性担保机构,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中小企业之间联合成立互助性担保组织,加快形成以财政贷款担保资金为主导,以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的农村金融担保体系;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信贷担保抵押物范围,积极推进林权抵押、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积极探索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用益物权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允许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允许农产品收益权、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和应收货款等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和农村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资金,重点抓好“扩面、增量、引伸”等工作,确保全区贷款农户和行政村信用等级评定面达到100%,信用农户授信额度内贷款满足率达到100%,并引伸到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大力推广农户、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联保贷款,并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程序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强建设新农村物质保障能力

  14、健全政策导向机制。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盘活村级资产资源、资金存量。对缺乏资源优势、集体经济薄弱村,要加大帮扶力度。在城区规划区内划出地理位置优越非农建设用地,用于薄弱村发展商贸、标准厂房建设,增加物业性收入。区财政要建立扶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镇(街道)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重点扶持村级经济年收入在10万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有关部门在村级经济发展项目办理手续上予以简化,规费收取予以优惠。继续实行帮扶制度,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经济强村、重点企业与集体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制订税收优惠政策,对利用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发展工业、商贸服务、休闲旅游项目所产生的税收财政所得部分,按一定比例返回所在村,真正做到让利于民。

  15、盘活“三资”存量。盘活村级集体资产,对集体闲置的固定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资产收益;盘活现有资源,对村集体统一经营或临时承包经营性、资源性资产,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推行专业承包,增加资源性开发收入;盘活村积累的货币资金,引导村集体采取股份合作、独资、合资等形式参与开发投资前景好、收益高的商贸、标准厂房、专业市场、物流仓储等项目。积极吸纳村集体资金入股投资政府重点项目开发建设,获得高于银行利率或股份分红,发挥闲置资金效益。

  16、努力化解村级债务。本着“谁举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对村级历年形成的债务债权进行清产核资,通过“清欠还债、补助还债、降息减债、节支还债、核销减债、变现还债”等途径,化解村级历史性债务。取消对村级各类行政事业性摊派收费,切实减轻村级经济负担,走集体经济涵养发展路子。同时,强化村级财务监管,走规范有序集体“三资”管理路子。

  六、推进土地制度创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17、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保证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镇(街道)对外出经商务工、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承包权的农民,要通过村集体返租倒包、农户转包经营权等形式,使土地向经营大户集中。对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稳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自愿永久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视同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畴,或一次性给予补偿,并免费提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转出户保费或补偿金由区财政和村集体分担,承包经营权收归村集体统一经营或流转。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工商企业、高校毕业生承包土地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对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大户,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扶持。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对依法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流转。加快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切实加强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和指导,区农业部门要建立土地和林权流转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制定流转合同文本,规范土地和林权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镇(街道)要建立土地和林权流转服务站,开展土地和林权流转的登记、备案、评估、指导、管理工作。

  18、积极开展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整理和置换。要以盘活农村土地存量资源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探索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有效途径,促进农民住房和宅基地增值。2012年前完成全区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颁发的集体使用权证允许在金融机构抵押。加大农村宅基地整理,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补助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再提高50%,整理复垦的土地指标优先留镇(街道)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庄整治、标准厂房建设等。农村宅基地转为国有的视同二三产业返回地,除上交规定的规费外,剩余的收益部分资金全部返回当地村用于新农村建设。要结合村庄整治和新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户宅基地置换流转,以及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换农村商品房试点,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步伐。

  19、规范征地补偿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的片区综合价制度,公益性用地征用采取政府主导,依照同地同价原则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用,并及时足额对集体和个人进行补偿。其中集体性质的公益性项目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大部分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实行非征即用,报国土部门备案。经营性用地征用要在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用过程民主、透明和充分尊重民意,解决好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的前提下,依法实行对集体土地征用。落实土地出让金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政策,并建立专项制度进行严格检查监督。

  20、完善村级用地政策。落实征地农民集体土地村级留用地政策,规范农村二、三产留地开发和管理。在实行村级征地返回安置留地政策的同时,突破地域管理、相对集中供地的约束,在集中相对较好的地段,在符合城市功能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安排建设用地,用于开发建设商贸市场、仓储设施、标准厂房建设。允许村集体在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前提下,利用农村“三地”,兴办服务性经营项目,建设公益性项目,减少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七、推进农村建设方式转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1、编制村镇建设规划。按照新型城市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加快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抓紧做好状元片区、永兴、海滨、瑶溪北片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城市规划体系。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片区详细规划,立足资源整合和人口集聚,打破镇(街道)域村域界限,综合考虑行政村地貌现状、地理位置、人口规模、历史沿革等因素,通过拓展、整合、优化等手段,按照城区建设要求,做好农村新社区布局规划,调整和优化村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庄分布、基础设施、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集聚,工业向园区转移,提高公共产品共享度和土地资源利用率。通过科学布局和整合改造,把主城区、副城区的城中村、城边村建设成为城市社区,把其他周边村建设成为农村新社区。对偏僻落后村、沿山自然灾害隐患较多的村实行异地整体搬迁,融入就近的城市社区和农村新社区,提高城市集聚水平。

  22、科学编制社区详细规划。根据全区社区布局规划,按照分区功能定位、当地发展水平和今后发展趋势,分类指导、科学编制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重视农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域独特文化的传承和建筑风格多样性,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和防范自然灾害,强化工业园区与居住区、商业区功能分工,提高社区综合服务水平。同时,详细规划确定后,城边村、城中村危房拆建,由政府部门批准统一实施,严格控制个人宅基地建房,现有村宅基地由村委会在村庄改造中统一调剂使用,纳入城区发展规划中。

  23、加快旧村改造步伐。加快编制旧村改造规划,出台旧村改造实施办法,坚持渐进式原则分类实施。对城中村、城边村内集体建设用地在留足公共用地基础上,实行一次性征用转为国有后,按照详细规划分类实施;对已纳入建城区村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已延伸到城中村,以旧城改造方式进行集中组团式改造。对未列入中心村、地理位置较偏远的、基础设施薄弱的村庄按照城区建房条件实行公寓式联建,就近结合,轮换建设,形成农村新社区。做好园中村新区规划,将村庄与园区分离出来,引导农户分期分批进入新区建房,建设一批公寓式住房,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在改造过程中,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建设,建设资金自求平衡。做好旧村改造试点工作,示范引路。抓紧做好蒲州汤家桥村、永中东林村等已列入市里改造计划的行政村的试点,取得经验后,整体推进。深入实施村庄整治工程,安排用于村庄整治用地计划不少于当年土地指标10%,对经济薄弱村村庄整治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逐年增加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到2012年全区村庄整治率达到100%。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加大固房工程实施力度,到2012年完成农村低保家庭农房救助任务。

  八、推进农村管理体制创新,提高农村基层社会管理能力

  24、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农村社区中物业管理机构、公益服务机构、商业服务机构,逐步推行社区干部人员职业化、工资年薪化。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推动科教文化、卫生保障、商业网点、法律服务进社区,形成农村社区化管理和服务新格局,社区建设由社区委员会承担,在体制上予以理顺,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25、创新农村管理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原则,制订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政策,对土地已被征完的城中村、城边村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股份公司,通过建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制的形式,以现有经济合作社为经济主体,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实行公司化运作、市场化经营,改村民为股民,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缺位和政府部门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政府上的错位问题,保障了农民的经济权益,真正实现村级资产保值增值。从2009年开始,力争每个镇(街道)启动1-2个村进行试点,完成一批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撤村改居打好基础。

  26、创新农村管理组织机制。尽快出台撤村改居工作意见和政策措施,鼓励城镇周边已基本征完土地的村委会建制改为社区委员会,实行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凡是有条件建立社区的区域,土地基本枯竭的村庄,逐步撤销行政村管理体制,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区人均水平1/3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低于30%的城中村,原则上进行城市化改造,将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把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职能下放给社区,赋予社区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公共事务管理。村改居后,结合农村户籍改革,原村民农业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履行同等义务;在农村计生、建房、土地方面要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并做好过度衔接工作,政府部门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倾斜;市政建设由区统一规划建设,逐步加大公共设施投资比例,改以村投资为主为政府投资为主,公共服务管理纳入城市统一管理。

  27、创新“三农”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整合财政扶持资金,优化扶持结构,提高资金效益。健全“三农”投入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确保落实到位,公共财政要形成投入不断增加的有效机制,切实发挥财政的激励导向作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大农业发展资金和风险资金的筹集力度,财政要安排当年新增财力20%以上转为农业发展资金和风险资金,增强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事业。建立公共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核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效益。

  九、全面改善民生,推进农村社会和谐

  28、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订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意见,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行政村,其集体出资部分由政府与农民个人按1:1比例分担。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把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快出台新的筹资办法,稳步加大政府投入,提高人均筹资额度和报销标准,扩大受益面,力争参保率达到100%。取消合作医疗低收入农户的个人出资,其缺口资金由区、镇(街道)按比例转移支付。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和其他多种帮扶机制为辅助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稳定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消镇(街道)保障资金配套。

  29、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优化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对低收入农户子女要免除寄宿费,并免费提供营养餐。加快新建一批公办民工子弟学校,免除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解决外来民工子弟就学问题。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素质。重视学前教育,力争5年内各镇(街道)至少有1所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争取办成公办幼儿园。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建立财政对农村卫生投入的长效增长机制,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镇(街道)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筑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满足农村社区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卫技人员待遇。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高中级卫生人才定期到农村服务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工作。扩大农村公共服务免费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疾控防疫防治力度。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镇(街道)综合性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室。深入实施东海文化明珠、金海岸文化工程,积极开展“农村种文化”活动和文化示范村创建。完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配齐镇(街道)文化专干、村文化员,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推进体育强镇建设,到2012年实现体育强镇全覆盖。加强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加快镇(街道)农民体育活动广场、村健身苑点建设。支持鼓励社会民资兴办各类体育场所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体育赛事,丰富农村群体活动。切实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30、大力推进农民市民化。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和农村“双证制”成人教育,全面提升农民整体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加快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培训模式方法和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农民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着力培育职业农民和产业工人,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对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上学的农村青年进行一年以上的职业教育,满足民营企业对技能工人的需求。出台民营企业吸纳本地农民就业的优惠政策,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经过培训后转移到二、三产业。大力实施人的现代化工程,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现代科学文化和市场经济理念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崇尚文明、告别陋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城镇居民树立规划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和城市公共生活意识,加快农村向城市转型、农民向市民转变进程。

  3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路联网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公交覆盖率。推进农村电气化改造,到2012年农村电气化标准村达到50%以上。加快农村供水一区一网工程和排污管网工程建设,确保全区农村安全用水达到100%,排污集中处理率达到70%。加大公共配套设施投入,取消镇(街道)、村配套资金,减少农民出资,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投入,将农村卫生洁化、路灯亮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纳入全区市政建设管理范围,提高农村市政管理水平。加强防洪抗灾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抢险救灾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民生水利基础工程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东片防洪一期工程、灵昆北堤标准堤塘工程、蓝田水闸工程、金沙河小流域治理工程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一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构建森林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沿海防护林带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全面实施塘河治理,疏淤清理河道,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32、全力做好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农民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和民间调解机制,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公共危机处理能力。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创建,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加快镇(街道)综治中心、农村综治室建设,全面推行村级警务室建设。到2012年镇(街道)综治中心、村综治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法治村创建达标率95%。加大农村出租房、违章简易棚、“三合一”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消除消防、生产、治安安全隐患。加强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不稳定因素的预警、排查、分析、化解和处置制度,完善农村社情民意收集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解决群众正当利益诉求。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农村乱收费、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村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加快外来民工公寓建设,改善生活居住条件。

  十、切实加强农村改革发展组织保障

  33、落实党管农村的工作机制。坚持把“三农”作为党的一切工作重中之重,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作中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党委要有负责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强班子,充实力量。要适应新农村建设长期的战略的任务要求,区级要成立新农村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农民增收、三产发展、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列入各镇(街道)、各部门新农村建设绩效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破解农村改革发展难题活动。

  3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先锋工程,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和“五帮五促”活动。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建设,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加强农村老人协会等民间组织规范和引导,努力建设一批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村。大力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力争3年内全部建成镇(街道)党员服务活动中心和村党员服务站点。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的能力。建立各级镇(街道)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制度和对村两委的评价、监管机制。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规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严查违法乱纪案件。健全镇(街道)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和干部驻村制度。健全村干部选配机制,积极探索跨村任职、机关选配任职等办法。大力抓好村党支部书记队伍,落实村干部报酬、基本养老保险、离任补助等保障激励措施。继续做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到2010年全区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重视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建设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建立党员关爱基金,健全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关爱帮扶制度,异地流动党员安居工程,健全城乡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农村党员发展预审制、审核制,把好农村党员入口关。

  35、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各级职能部门和广大干部要转变传统观念,树立城乡无差别服务的思想,主动把工作和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和拓展。积极引导工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民间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更直接有效地参与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百企百村结对共建”活动,深化共建内容、完善共建机制,提高共建效果。每年要组织新农村共建功勋企业和优秀企业的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激励全社会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

      2009年3月23日


  主题词:农村  改革发展  意见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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