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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中开展“六治七律”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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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委员会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龙教党〔2009〕25号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中

开展“六治七律”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龙委办发〔2009〕147号及温龙纪发〔2009〕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中开展“六治七律”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校级领导为重点,以教育爱护干部为出发点,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为目的,把教育与严肃纪律、规范行为结合起来,把纠错与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教育系统队伍建设,为我区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治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六方面问题:

  1、赌博问题。参与任何形式赌博活动的;因赌博受到公安机关处罚但党政纪处理未到位的。

  2、收受“三礼”问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券、礼卡应上交而未上交,甚至顶风违纪的。

  3、违规使用公车和酒后驾车问题。违反有关规定公车私用的;酒后驾车的。

  4、违规参与投资、经商、民间借贷问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参与管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及民间借贷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

  5、违规介绍工程、推销物品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强行向管理服务对象介绍工程或推销原材料、生产设备、保险及其他物资物品的。

  6、小金库问题。单位违规设立账户、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的 。

  (二)严格执行“七个一律”规定:

  1、副股级以上干部、校级领导因赌博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2、一般干部、教职员工因赌博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一律先停职检查,再按规定处理;

  3、学校(单位)违规设立账户、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的,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校长(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再按规定处理;

  4、副股级以上干部、校级领导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5、国家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公车私用造成车辆被盗、严重交通事故或酒后驾车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停职检查,再按规定处理;

  6、国家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利用职权强行向管理服务对象介绍工程、推销物品的,一律先停职检查,再按规定处理;

  7、国家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参与职权范围内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及民间借贷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一律先停职检查,再按规定处理。

  三、方法步骤

  “六治七律”集中整治活动从8月底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9月15日前)。

  区教育局召开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学校(单位)应做好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全面部署,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赌之害》警示教育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执行“七个一律”的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公职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物以及推销物品的规定》、《龙湾区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的若干规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学校为单位围绕“六治七律”内容组织一次讨论会,每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都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并要求写好心得体会文章。

  (二)自查自纠、认真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

  1、个人自查自纠。每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都要对照“六治七律”内容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并如实填写《个人自查自纠登记表》。

  2、单位组织核查。各学校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梳理信访件、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认真核查上交的《登记表》,局机关干部,局属单位副职、学校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登记表》要在10月30日前统一上交局纪委(监察室)存档,学校(单位)一般干部、教职员工的《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存档。

  3、局级排查整治。在自查自纠、核查的基础上,局纪委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排查。排查对象为:⑴已被公安机关处罚但未向组织交代的参赌党员、干部;⑵顶风违纪收受“三礼”的党员、干部;⑶有群众举报的党员、干部;⑷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5)私设小金库拒不自查自纠,规定期限内不整改的。对排查中发现不自觉纠正、隐瞒不报、工作流于形式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三)总结深化、完善制度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针对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和查处的问题,各学校(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关措施和制度,完善日常监管办法。局纪委、监察室、政工科等相关科室要研究制订出台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六治七律”长效机制。同时各学校(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11月10日前报局纪委(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六治七律”集中整治活动在局党委、局长室的领导下开展,由局纪委具体负责,办公室、政工科等相关部门参与。各学校(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本单位集中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亲自部署,带头参与,重点督办。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校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络等宣传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六治七律”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整治内容和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形成开展“六治七律”活动良好社会氛围。对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并处理的典型案例,要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局“六治七律”集中整治举报电话:86387188,举报邮箱:龙湾教育网纪检信箱;传真:86387188。

  (三)严肃纪律要求。对主动自查自纠、愿意悔过和情节轻微的人员,以教育为主,给予悔过改正的机会;对那些不听劝阻、拒不悔过、顶风作案的或报复检举人、查禁人员的,要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委员会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09年9月2日

  主题词:廉洁自律工作  六治七律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区纪委。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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