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教发〔2009〕48号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龙湾区教育系统2009年人口与
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龙湾区教育系统200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
龙湾区教育系统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区人民政府与有关职能部门签订的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为确保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分领导重视、依法管理、工作措施和人员落实等内容(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
二、考核奖惩办法
(一)经年终考核、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的为达标单位;区教育局将对年终考核前五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5000元。
(二)未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扣发该单位目标管理奖励金额的1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扣发绩效奖励工资10%),取消单位和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该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对其诫勉谈话。
(三)本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出现违法生育,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相应责任。
(四)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单位实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附:龙湾区教育系统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试用)
主题词:教育 人口与计生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区人口与计生局,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