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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 |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 | |
温龙残联〔2010〕48 号
关于印发《龙湾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残联:
为建立完善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让更多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能够得到抢救性康复治疗,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9]78号),浙江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浙残联康复[2010]30号)文件精神,《温州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温残联康复[2010]58号)和《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发〔2009〕7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龙湾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龙湾区财政局
龙湾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龙湾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实 施 方 案
各镇(街道)残联:
为建立完善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让更多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能够得到抢救性康复治疗,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9]78号),浙江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浙残联康复[2010]30号)文件精神,《温州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温残联康复[2010]58号)和《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发〔2009〕7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龙湾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宗旨
让全区更多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及时得到抢救性康复治疗。
二、实施对象
全区符合条件并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O—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优先安排低保家庭的残疾儿童。
三、项目内容
(一)康复训练。为聋儿、脑瘫儿童、智力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二)人工耳蜗手术。为听力重度残疾的聋儿购置配发基本型人工耳蜗,并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
四、补助条件
(一)人工耳蜗手术
1、年龄为O—6 周岁。
2、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 %以内。
3、具有龙湾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4、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
5、经二等甲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听觉器官发育正常,无脑性麻痹,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6、监护人对人工耳蜗有较正确的认识和较高的期待值;能配合并保证受助对象手术后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
(二)康复训练
1、年龄为O—6周岁(其中智力残疾儿童以1—4岁为重点,孤独症儿童以3—6周岁为重点)。
2、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150%以内。
3、具有龙湾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其中孤独症儿童需经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确诊为孤独症)。
4、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并有康复意愿。
五、补助标准
(一)康复训练。每年每人10000元
(二)人工耳蜗手术。免费为每名受助聋儿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1台,手术费(含术前检查费用)为每人12000元,术后一年的康复训练经费为每人14000元。
六、补助资全
由市级财政补助50%,不足部分均由区财政补助。
七、组织实施
(一)各镇(街道)残联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区残联康复部负责相关项目的技术指导。
(二)各项目的申请和审批等程序分别按照共享小康康复工程的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三)各项目的档案资料,统计报表及康复服务和质量评估等具体实施要求,分别参照《浙江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的精神执行。
八、任务分配
今后全区计划按省、市实施聋儿语言康复;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康复;脑瘫儿童康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孤独症儿童康复等分配计划实施训练。
九、定点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人工耳蜗手术项目,由温州市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为定点手术机构。
(二)其他项目,由区残联在本地具有法定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相应康复服务机构中确定。
(三)受助残疾儿童的监护人持经过审核同意的《龙湾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申请表》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相应服务。定点服务机构应及时、优质地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销服务费用。
十、工作要求
(一)区残联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对残疾儿童的关怀,大力宣传报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典型事迹,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和帮助贫困残疾儿童。
(二)区残联要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残联、财政和卫生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覆盖面。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强化社会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要及时收集项目相关信息资料。
附件:
1、龙湾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申请表
2、龙湾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服务记录表
附件1
龙湾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男 □女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住址 | |||||
家庭经济 状 况 | □孤残儿童 □享受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之间 □当地政府确定扩大的康复工程实施范围以内 | 户口 | □农业户 □非农业户 | |||
享受医疗保险、救助情况 |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医疗 □无医疗保险 □无医疗救助 | |||||
残疾类别 和程度 | □视力残疾: 视力残疾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听力言语残疾: 听力言语残疾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智力残疾: 智力残疾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孤独症: 孤独症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肢体残疾:○左小腿截肢 ○右小腿截肢 ○左大腿截肢 ○右大腿截肢 ○左上肢 ○右上肢 脑瘫导致肢体残疾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
监护人 申请 | 我的被监护人 基本情况如上。希望获得浙江省“贫困残疾儿 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明天计划”项目的康复服务,具体请求享受康复服 务的内容如下: □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 □免费验配助听器 □免费验配助视器 □免费安装假肢 □听力言语康复训练 □ 脑瘫康复训练 □孤独症康复训练 □智力康复训练 □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 □其他(请注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以上各栏由申请人填写。遇“□”和“○”时,请在选择项打“√”) | ||||||
社区、村(居)委会评议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龙湾区残联复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项目组审核意见 | (此栏仅为人工耳蜗项目填写,其它项目) (盖章) 年 月 日 |
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和低保证等复印件黏贴处 | |
无低保证、困难家庭证件的由(镇) 街道残联审定 |
附件2
龙湾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服 务 记 录 表
姓 名 | 性 别 | □男 □女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住址 | ||||
残疾类别 和程度 | □视力残疾: 视力残疾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听力言语残疾: 听力言语残疾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智力残疾: 智力残疾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孤独症: 孤独症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肢体残疾:○左小腿截肢 ○右小腿截肢 ○左大腿截肢 ○右大腿截肢 ○左上肢 ○右上肢 脑瘫导致肢体残疾程度:○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
康复需求 适应指征 筛查情况 及康复服 务结果、 费用记录 (医师、验配师、技师、训练师分别填写此栏。遇“□”和“○”时,请在选择项打“√”) | 1. 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一次手术只允许做一只眼睛) □可以手术:○左眼手术 ○右眼手术; □不可以手术 术前裸眼视力 ;术后裸眼视力 □无光感~<0.02 □0.02~<0.05 □0.05~<0.1 □0.1~<0.3 □0.3~ 人工晶体:□植入; □未植入 住院治疗费用:¥ 元 监护人签字: 手术医院: (盖章) 年 月 日 | ||||
2.助听器验配:□可以验配:○左耳验配 ○右耳验配;□不可以验配 左耳听力损失 分贝; 右耳听力损失 分贝 左耳听力补偿效果:□最适;□适合;□较适 右耳听力补偿效果:□最适;□适合;□较适 助听器验配费用:¥ 元 监护人签字: 验配服务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续后)
(续前表)
康复需求 适应指征 筛查情况 及康复服 务结果、 费用记录 (医师、验配师、技师、训练师分别填写此栏。遇“□”和“○”时,请在选择项打“√”) | 3.助视器验配:□可以验配; □不可以验配 视力补偿效果: □最适; □适合; □较适 助视器验配费用:¥ 元 监护人签字: 验配服务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4.假肢装配: □可以验配:○左小腿 ○右小腿 ○左大腿 ○右大腿 ○左上肢 ○右上肢 □不可以验配 □装配假肢:○左小腿假肢 ○右小腿假肢 ○左大腿假肢 ○右大腿假肢 ○左上肢 ○右上肢 假肢装配费用:¥ 元 监护人签字: 验配服务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
5.康复训练: □听力言语康复训练 □脑瘫康复训练 □孤独症康复训练 □智力康复训练 康复效果: □很好; □较好; □一般;□无效 经费补助:¥ 元 监护人签字: 验配服务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
6.人工耳蜗手术: 康复效果:□很好; □较好; □一般;□无效 监护人签字: 验配服务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填写一式四份。一份受助对象;一份作为定点医院、服务点或训练机构向区残联报销费用的凭据;一份由定点医院、服务点或训练机构留存备查,一份报区残联康复部备案。
主题词:残疾人 康复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