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彻底遏制非法企业对我区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有效推进“六城联创”工作进程,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龙湾实际,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建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六城联创”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计划2011年完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2014年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我区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清理取缔非法企业为重点,坚持属地管理方针,实行联合执法,明确职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采取断水断电断网、拆除设备和违章建筑、吊销执照、没收或暂扣原料和产品等果断措施,坚决取缔小电镀、小制革、非法化工桶清洗加工点、小熔炼、非法拉丝拉管、废塑料洗涤等污染严重、群众意见大的非法企业,确保死灰不复燃、不反弹,进一步提高辖区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机制
区政府建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经贸(交通)局、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龙湾分公司及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指导、督促查处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真正形成由区、镇(街道)统一组织领导,环保部门参与协调,纪检部门参与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确保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和掌握本区域内非法企业信息并及时告知当地环保部门,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非法企业进行取缔,并负责被取缔对象的思想稳定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行动前需将行动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如遇重大疑难问题,需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环保部门。全面贯彻国家环保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认定,作出处罚决定或建议并督促落实。对非法企业生产设备、相关产品和原料进行暂扣,并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有效处置。
(三)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协助或包庇非法企业躲避监管的涉嫌违纪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究责任。
(四)公安部门。有效处置剧毒品和易制毒品,依法查处非法使用单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惩。根据联合执法的要求,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积极协助配合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案件和违法犯罪人员。
(五)工商部门。查封、扣押污染环境的无照企业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查封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对已作无主处理的暂扣物品,依法进行拍卖或销毁。
(六)供电、供水部门。建立健全供电、供水管理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为无证无照经营户供电、供水。密切配合查处取缔非法企业执法工作,果断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供电、供水部门在接到有关部门、镇(街道)协助执行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当事人停止供电、供水,并拆除供电、供水设施。
(七)安监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八)城管与执法部门。依法拆除非法企业的违章建筑,并加强日常巡查。
(九)经贸(交通)部门。负责查处已明令禁止生产的落后淘汰行业,依法查处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
(十)法院。对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按有关法律规定立案,并及时结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环境违法行为属地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是解决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反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屡禁不止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护我区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维护政府权威的有力措施。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联合执法的社会氛围。要建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中来,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属地管理,统一考核。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为辖区环境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将环保问题当作民生问题来看待,确保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内的“十五小”、“新五小”及环境违法企业。对因工作不力,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将视情况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取消该单位年度所有评先资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联合执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出成效。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机制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