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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全面检阅我区“十一五”期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取得的成果,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全民体育意识和健康素质,为我区锻炼和造就一批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提高我区竞技体育水平,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2年411月举行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希望各街道、各单位本着团结协作、科学规范、节俭效能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组团、备战、办赛和参赛等工作,确保区第六届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比赛总则

        2.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参赛单位组队方案

        3.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4.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违纪处罚及举报申诉规定

        5.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项目预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1

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比赛总则

  举办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是为了全面检阅我区“十一五”期间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取得的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体育意识和健康意识,营造我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体育强区和文化强区建设,为“三生融合·幸福龙湾”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主办单位

  龙湾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龙湾区体育局龙湾区体育总会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24月至11月在区属有条件的体育场馆举行。

  四、比赛组别与项目

  (一)比赛组别(设三大组别):

  甲组:由11个街道组成;

  乙组:由12个系统组成;

  丙组:由本辖区内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组成。

  (二)比赛项目:

  1.甲组(17大项):趣味体育项目、围棋、中国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钓鱼、篮球、登山、游泳、太极拳(器械)、南拳(器械)、木兰拳(器械)、长拳(器械)、台球、拔河、健身球。

  2.乙组(13大项):趣味体育项目、围棋、中国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钓鱼、篮球、登山、游泳、太极拳、台球、拔河。

  3.丙组(11大项):趣味体育项目、围棋、中国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登山、游泳、台球、拔河。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凡居住或服务工作于龙湾区的公民,并符合各单项参赛年龄规定。

  (二)甲组参赛运动员为本街道户籍人员或本街道办事处在编工作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有区编办盖印的工作证明进行报名参赛(注:身份证的住址栏必须是温州市龙湾区XX街道或XX镇);乙组参赛运动员为本系统人员须凭二代身份证和医疗证报名参赛(注:医疗证的工作单位栏里必须为该参赛单位);丙组参赛运动员为本企业或本社团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此外,在龙湾工作的境外人士(含港、澳、台),凭护照或台胞证、港澳居民回乡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参赛;驻龙部队运动员凭军人有效证件报名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均需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由各代表团自行把关)。

  (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受理对运动员资格问题的举报、申诉(具体规定另行制订),负责进行审查复议,运动会各单项竞赛委员会有权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和裁定,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运动员的资格裁定为最终裁定。

  (五)比赛项目开始报名后,如遇到运动员有资格代表多个单位的,先服从代表工作所在单位。工作所在单位未组队的,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组队参赛。

  (六)运动员相互之间不允许借调,甲组运动员只能代表自已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工作办事处的街道组队参赛,乙组运动员只能代表本系统参赛。

  (七)各单项比赛报名结束后公示各参赛代表队运动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的参赛报名,由运动员所属代表团负责。

  (二)各项目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参赛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甲组和乙组各代表团参赛项目不少于8个大项,丙组各代表团参赛项目不少于5个大项。各代表团参赛大项超过规定数,每多参加一个项目,则总团体分加5分。若参赛项目达不到规定数则不参加总团体排名。其中趣味体育项目必须参加。

  (四)同一项目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参加。

  (五)所有报名运动员在报名时办理运动员证,比赛时凭运动员证(贴照片)与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件上场比赛。驻龙部队运动员凭运动员证、军人有效证件上场比赛。严禁借调外来人员冒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各单项体育协会最新颁布的竞赛规程和规定执行。

  (二)各项目竞赛办法及相关事项按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各参赛单位所属运动队必须遵守赛场纪律。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本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如报名参加的单位(队)不足3个时,该项目将不作为运动会的比赛项目。

  (五)各组别各项目的年龄规定及分组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参赛运动员的年龄以本人二代身份证提供的出生日期为准。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运动会按甲组、乙组、丙组分设总团体分。

  (二)总团体分由各代表团的各项目名次分累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按获得最高名次多者列前(余次类推)。

  (三)各单项比赛中的团体和个人均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含八队)均按参加实际队(人)录取,按9、7654321计分,只有一人时要改项。

  (四)集体项目(篮球、健身球、拔河)取前八名按4倍计分。

  九、奖励办法

  对获得团体名次和个人名次者予以奖励,另外大会设立优秀组织奖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十、组织实施

  (一)在区政府领导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大会组织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各项比赛活动。

  (二)甲组由各参赛单位组织实施。

  (三)乙组和丙组由各牵头参赛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四)开幕式、闭幕式和其他有关活动由大会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于2012年316日截止,各代表团只报参赛项目及联络员,联络员具体负责运动会期间各项有关事宜。

  (二)第二次报名于比赛前30天开始,为各单项比赛正式报名。各代表团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报送区体育局群体科(地址:瑶溪温州国际网球中心,联系电话:86613968,联系人:刘辉,电子邮箱:lwqtyjqtk163.com。邮编:325038)。报名表必须电脑打印,并经各代表团组建单位审查盖章,以传真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发送方为有效。第二次报名后,运动员名单和项目不得更改(单项竞赛规则中有特殊规定除外),不得无故弃权。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

  (三)报名时交验运动员有关资格证件及相关材料。甲组需提供单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不在本街道的加一份工作证明原件);乙组需提供单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医疗证复印件一份;丙组需提供单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各代表团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比赛时间到指定赛区报到。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证等有关原件。

  十二、经费

  各代表团往返车费、住宿、伙食费等均自理,大会抽调的工作人员、裁判员及奖励经费由大会负责。

  十三、团旗和服装

  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开幕式、闭幕式入场服装统一(由各单位自定)。

  由大会统一制作各代表团旗一面(3米),颜色不拘,旗面文字统一规定为“××街道”、“××系统”、“××公司(集团)”(开、闭幕式用)。

  十四、投诉和仲裁

  各代表团如发现其他代表团运动员资格有问题或其他违反总规程等问题,可向组委会投诉,并提供确凿证据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裁定。

  十五、本运动会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

 

 

附件2

龙湾区第六届运动会参赛单位组队方案

  一、甲组:由11个街道组成。

  蒲州街道、状元街道、海滨街道、永中街道、永兴街道、瑶溪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海城街道、灵昆街道、星海街道。

  二、乙组:由12个系统组成。

  机关系统:组队范围为除单独组队外的区其他机关单位。区机关党工委为牵头单位。

  教育系统:组队范围为教育机关人员及下属中、小学校等有关单位。区教育局为牵头单位。

  政法系统:组队范围为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市交警三大队、高速交警等有关单位。区委政法委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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