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支持龙商创业创新促进龙湾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龙湾区支持龙商创业创新促进龙湾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市委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促进温商创业创新的工作部署,凝聚统筹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大对龙商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在外龙商的群体优势、主体作用和巨大能量,为龙湾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以《温州市支持温商创业创新促进温州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为依据,坚持上下联动、统一推进、定期督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鼓励创新;量质并举、定量可测、定性可查;区分基础、区别职能、分类考核。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考核范围为各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功能区管委会、区相关工作部门和经授权承担相关任务的在外龙湾商会(以下简称相关商会)。以上具体对象在实施细则中明确,考核内容为:
(一)街道办事处
1.回归引进贡献度。主要考核龙(温、浙)商回归引进项目投资贡献度、效益贡献度和公益贡献度。回归引进项目包括省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或机构的龙(温、浙)商回归龙湾进行投资的项目;省内外龙(温、浙)商联合和省外、境外企业或机构在龙湾投资的项目。投资贡献度指本地龙(温、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到位资金数占当年该地投资项目投资额的比例;效益贡献度指引进的总部经济等重大项目所产生的地方税收占当年项目到位资金的比值;公益贡献度指龙(温、浙)商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等项目上的投资和捐赠资金对本地社会公益事业的贡献量。
2.项目质量优化度。考核当年本地符合重点领域界定范围和市定项目投资强度准入标准的回归引进项目数、到位资金数分别占全部回归引进项目数、到位资金数的比重;引进总部经济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和机构个数,对引进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项目、市外非龙(温、浙)商重大项目和省内市外龙(温、浙)商项目进行加分。
3.发展环境满意度。对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创新回归引进政策和健全相关法规、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等工作满意度进行调查测评。对在工作中获得经认定的创新成果、先进经验,予以考核加分;对省、市、区统一交办的需要本地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重大工作,未能及时办理和反馈或办理质量不高,予以考核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