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瑞安1·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瑞安1·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一○年一月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0年1月6日凌晨,瑞安市塘下镇场桥办事处五方村一民房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过火面积 400平方米。
火灾发生后,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吕祖善、王辉忠、金德水、邵占维、赵一德等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火灾原因,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邵占维、赵一德、朱贤良、彭佳学、葛益平、孟建新 等市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相关处置工。随后,市委、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逐村逐户开展拉网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瑞安“1·6”较大火灾事故,造成 9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充分暴露出我市部分地区的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消防安全管理仍留有死角,各地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火灾的潜在隐患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消除。为认真吸取瑞安“1·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类节日、重大活动接踵而至,安全隐患急剧增多,火灾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吸取瑞安“1·6”较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措施,迅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地要举一反三,迅速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切实找准防控薄弱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要迅速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家庭作坊、居住出租房、违法简易棚屋、“三合一”场所和“通天房”为重点,以控亡防大为目标的“重剑”系列消防大清剿行动(具体行动方案由市防火委另行下发),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全程配合参与,村(居)社区实行分片包干。市防火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火灾隐患突出、整治不力的,要进行挂牌督办。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活动。各地要坚持排查整治与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办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警示片、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发送消防警示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各类人员特别是“通天房”居住人群开展进村入户、全覆盖式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的能力。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基层管理人员,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大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四、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各地要强化政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确保政府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火灾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能姑息手软。凡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县(市、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乡镇(街道),对其主要负责人都要实行行政问责。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从严监管,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从严监管,确保安全。
主题词:公安 消防 安全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