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龙湾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成
龙湾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区消防大队组建,主要领导由区消防大队主官担任。在保持原有应急管理工作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将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二、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应急救援任务。
三、操作程序
由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特点以及处置方法,上报区政府及时调动各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
四、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由区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为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必需的设备、物资保障。
二○一○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综合 应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