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区违法建筑整治的工作力度,持续掀起违法建筑整治活动的新高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拆违为重点的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前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单位执法力量,集中强行拆除一批影响市容环境、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典型违法建筑,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掀起整治违法建筑的高潮,争取创建1-2个无违章建筑村,以实际行动确保全区拆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安排
1.排查摸底。各镇(街道)要马上组织力量对各自辖区内的违法建筑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摸:重点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成规模的、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处在重点整治项目周边的,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准时上报。各镇(街道)要于1月3日前将排查摸底的情况以书面表格的形式,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电话86968656,传真86968618)。
3.集中拆违。此次拆违专项整治行动按属地原则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牵头,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施。各镇(街道)要务必在元旦后至春节前,牵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拆违行动,拆除一批有代表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违法点。
三、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各类典型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性,把此次拆违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各类违法建筑问题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动员,积极主动地开展拆违专项整治行动。要整合规划、国土、公安、安监、工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3.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板报、横幅等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对此项活动进行深入地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拆违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