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十小”整规工作,根据《温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2009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提出2009年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区委、区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要求,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治劣与扶优相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总结、推广2008年试点工作经验,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要求,全面推进“十小”整规工作。到2009年底,我区70%的镇(街道、工业园区)基本完成“十小”整规任务(镇、街道辖区内80%的“十小”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全区“十小”各行业70%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全区“十小”各行业80%的单位业主接受业务培训;“十小”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镇(街道、工业园区)具体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十小”行业的质量安全负总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十小”整规工作;建立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十小”整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街道、工业园区)、村(居)基层组织及有关监管部门的作用,协调开展联合整规行动;制定出台扶持“十小”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强监管力量和执法装备建设,落实必要的“十小”整规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十小”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将“十小”整规工作作为“平安龙湾”、“文明龙湾”、“卫生龙湾”等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并开展经常性督查。
各“十小”整规牵头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整规工作负总责,建立内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要求落实目标责任,有相应镇(街道、工业园区)对口管理机构的,由镇(街道、工业园区)对口管理机构承担各行业具体整规工作。制定并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牵头整规行业的工作指导,修订完善标准规范,开展阶段性的工作督查或暗访,抓好面上的工作平衡;随时掌握牵头整规行业的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向区“十小办”报送相关材料;按计划组织各行业业主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出台促进“十小”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基本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质监部门要认真做好“十小”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配合单位应积极主动协助牵头单位开展整规工作。
镇(街道、工业园区)是整规工作的基础,要成立“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道、工业园区)经发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经发办、农办、城建办、社会事务办根据对应职能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各行业具体整规工作;将“十小”整规工作列入镇(街道、工业园区)领导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镇(街道、工业园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十小”整规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工作责任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计划方案,积极动员并组织专门的力量全力开展整治;整合质量协管员、卫生监督员等农村监管资源,多员合一,优化农村“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在每个村居设立“十小”宣传橱窗等途径营造舆论氛围,完善普查档案,建立三级工作台帐;负责企业主规范培训的组织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实施A、B、C分类,积极引导企业改造提升,确定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名单并配合牵头部门开展打击取缔;确定一条示范街、一批示范点为整规工作重点;要将整治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以村(居)委会作为整规工作的主力军,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今年的“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推进计划详见附件):
第一阶段(3月-4月)为宣传发动阶段。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动员大会,签订年度工作责任书。充分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十小”整规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十小”经营户等一起参观试点街道。
第二阶段(5月-10月)为全面整规阶段。各部门要在去年全面完成面上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形成本地“十小”行业现状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做好标准的修订完善、政策扶持、具体措施制定等工作。在整治与规范的过程中,要坚持“打扶结合、以扶为主,堵疏并举,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大培训指导的力度,引导“十小”经营业主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主动改造提升。每个镇(街道、工业园区)都要确定每个行业的示范点,有条件的要争取确定一条示范街进行集中整治,加大联合执法的频次和力度。每季度一次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价,做好整规信息与数据报表的及时更新与上报。将“十小”行业整规与违章简易棚屋的拆除、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城市创建、新农村建设,以及安全生产的有关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行动一致。
第三阶段(11月-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的力度、进度,以及整治的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完善“十小”整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将“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有关部门要将“十小”整规工作纳入对基层的工作考核目标中去,对任务和责任进行再细化、再量化、再落实。要将责任分解到岗、具体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的格局。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整规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落实。要着力解决当地“十小”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工作的侧重点要放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坚持把促进创业、扩大就业作为今年深化“十小”整规工作的立足点。
(四)典型引路,强化指导。继续发挥“典型引路、示范推动”的作用,通过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学习榜样和交流平台,培育形成一批新的试点典型,不断将整规工作引向深入。要严格落实指导员制度,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行业政策、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形成指导意见,确保整规工作顺利开展。
(五)督查促进,制度保障。要定期开展督查,一要确保动员会、责任书、现场会、出政策、抓培训、搞督查六项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二要确保自选动作有所创新、切合实际、安全长效、便民利民。对工作不到位的,要提出督办意见并跟踪落实,有效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联席(联络员)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督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强化保障。
(六)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加强整规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十小”行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业主诚信自律意识。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公开“十小”行业质量信息,及时将“十小”行业整治进展情况、“十小”行业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反映整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全面发动群众,并依靠群众做好整规工作,积极营造群众关心、支持整规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09年龙湾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推进计划表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2009年龙湾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推进计划表
序号 | 重点工作 | 工 作 要 求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宣传发动阶段 | 制订龙湾区2009年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意见。 | 4月10日前 | 区政府 | 区整治办 |
2 | 召开全区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动员会议;区政府与各牵头部门、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 4月15日前 | 区政府 | 区整治办 | |
3 | 制订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各牵头部门2009年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并报区整治办备案。 | 4月25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各牵头部门 | ||
4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召开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动员会议;调整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十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工作制度,确保人员、经费到位;镇(街道、工业园区)与各牵头科室、各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 | 4月25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
5 | 有关牵头部门与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经发办、农办、城建办、社会事务办等业务科室进行有效对接,进一步梳理核对“十小”行业普查档案,建立健全部门、镇、村居三级普查工作台账。 | 4月30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有关牵头部门 | |
6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此次“十小”整治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在每一个村居设立一个宣传橱窗。 | 4月30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区整治办 | |
7 | 全面整规阶段 | 区整治办组织对各地、各部门的宣传发动、工作部署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制定、目标责任书签订、示范点确定等。 | 5月上旬 | 区整治办 | 有关牵头部门 |
8 | 各部门要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摸清“十小”行业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同时做好对排摸情况的梳理,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整规措施,并报区整治办。 | 5月10日前 | 有关牵头部门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
9 | 各部门会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在每个镇确定1-2家行业示范点,并报区整治办备案。 | 5月10日前 | 有关牵头部门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
10 | 各镇(街道)确定一条示范街,并报区整治办备案。 | 5月10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区整治办 | |
11 | 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参照和依据省、市级行业标准规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标准规范的修订与完善,形成统一的标准规范并加以执行。 | 5月20日前 | 有关牵头部门 | 区整治办 | |
12 | 出台相关的扶持措施,从资金、土地、税收、服务等多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围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出台有利于“十小”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措施。 | 6月30日前 | 区政府 | 有关牵头部门 | |
13 | 区整治办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治效果进行检查评价。 | 7月上旬 | 区整治办 | 有关牵头部门 | |
14 | 全面整规阶段 |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参照省、市级评价标准,制定2009年龙湾区“十小”行业整规工作评价标准。行业评价标准由区本级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区整治办负责制定综合工作评价标准。 | 8月31日前 | 有关牵头部门 | |
15 | 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分期分批完成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工作,从而提高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把关技能。培训工作由镇(街道、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召集,各牵头部门负责培训资料和师资准备工作。 | 9月30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有关牵头部门 | |
16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确定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名单,并会同各部门联合行动,对关停取缔类等不法企业予以坚决取缔,严厉打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 | 9月30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有关牵头部门 | |
17 | 各镇(街道)会同各部门通过培训,引导整改规范类“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整合提升类“十小”单位建成示范单位。并组织人员进行分批验收。 | 9月30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有关牵头部门 | |
18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对一条示范街进行集中整治,加大联合执法的频次和力度。 | 9月30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 有关牵头部门 | |
19 | 区整治办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治效果进行检查评价。 | 10月上旬 | 区整治办 | 有关牵头部门 | |
20 | 总结提升阶段 | 开展验收前自查,并及时完善提高整治工作接受验收。 | 12月30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有关牵头部门 | |
21 |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将整治总结材料报区整治办。 | 2010年1月10日前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有关牵头部门 | ||
22 | 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整治成效进行评价验收。 | 2010年1月15日前 | 区整治办 | 有关牵头部门 | |
23 | 做好迎接市领导小组对我区年终检查评价工作 | 2010年1月15日前 | 区整治办 | 有关牵头部门 |
主题词:经济管理 十小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