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做好我区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促进落实“强塘固房”工程,扎实推进“平安龙湾”建设。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温州市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强塘固房”工程的部署,确保我市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顺利实施,推进我市“固房”工程建设,根据省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的通知》(建村发〔2008〕23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开展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是为了全面精确掌握我市农村房屋建筑的安全状况信息,为今后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加固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住房。
三、调查范围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农村居民的在住危旧房。重点是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危旧房以及农村低保标准200%以内困难群众的危旧房。
四、调查内容
(一)摸清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根据农户2007年底家庭收入情况,以及是否享受政府五保、低保待遇,确定其经济状况类别。本次调查将农户经济状况划分为五保户(分散供养)、低保户、低保标准100%-120%(含)、低保标准120%-150%(含)、低保标准150%-200%(含)和其他6个类别。
(二)查明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包括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围护结构等方面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
(三)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包括计划改造面积和改造方式。
(四)对被调查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根据《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况评价指导意见》(可到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下载),通过评估农房本身的质量状况,结合考虑农房所处地理环境及主要致灾因素后,分“较差”和“差”两个等级对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五)2006年、2007年已开展的沿海地区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的县(市、区),要结合调查结果,对防灾能力“较差”和“差”且尚未改造的住房,补充查明住户的经济状况和房屋改造意愿等内容。
五、调查工作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08年10月25日前)。
1.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向村民讲清调查的意义、作用、目的,动员村干部和村民大力支持、配合、参与调查工作,提高村民住房安全意识。
2.制定调查工作计划。阐明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对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工作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出详细规定。调查开始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村委会对辖区内农村危旧房进行初步排查,并将有关住户名单提供给调查组。
3.编制调查表。采用省统一格式和标准的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本次调查相关表格包括《浙江省农村危房现状调查表》、《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汇总表》、《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2009-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表》,可到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下载,网址:www.zjjs.com.cn。
4.选调调查人员。调查员应由技术员、工匠和乡镇(街道)、村干部组成。技术员应为具有一定的房屋设计、监理、检测经验,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匠应为多年从事当地村民建房的施工人员;乡镇(街道)、村干部由熟悉情况的干部组成。根据任务和进度安排,将人员分成若干工作小组,每个行政村应由同一工作小组承担调查任务。调查工作开始前,应对调查员进行统一培训。
5.做好调查器材的准备。根据调查的要求,需统一配备数码相机、钢卷尺、皮尺、铅锤、计算器、笔记本、水笔、调查表、地形图及其他必备用品。
(二)外业调查阶段(2008年10月26日-11月10日)。
1.调查工作应由熟悉本调查点情况的乡镇(街道)、村干部带队,按已有的基础资料预先标注的编号顺序依次进行调查。技术员和工匠负责调查房屋质量安全的专业技术性内容,在已有的资料上编号相对应的调查表上逐项进行登记,同时应由专人负责对该房屋的总体外观、局部位置、内部结构和有质量安全问题的部位进行数码摄影(注意照片编号与房屋编号的对应关系,以防混淆),并根据质量定级判别标准提出初步判别等级意见。调查表的内容应由户主签字认可。
2.外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建立农村危旧房现状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管理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数据,以便实现农村“固房”工程的信息化管理。
(三)质量判别阶段(2008年11月11日-11月15日)。
所有外业调查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家参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省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况评价指导意见,综合考虑其是否处于风口、是否为孤立房以及洪涝、地质灾害等因素,对每座房屋本身的质量进行评估,认定其房屋质量等级。对在调查中遇到的特殊复杂问题,可组织专家赴实地抽检后予以认定。
(四)调查数据汇总阶段(2008年11月16日-11月20日)。
质量判别及房屋质量等级认定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调查数据,将《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汇总表》和改造实施计划(附《2009-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表》)等材料报送各县(市、区)政府。
(五)数据管理及上报阶段(2008年11月21日-11月25日)。
1.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调查成果,制定本辖区2009-2012年农村危旧房(含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实施计划,包括《农村危旧房调查报告》、《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汇总表》和改造实施计划(附《2009-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表》)等材料,并上报市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报市房管局,联系人:周保辉,电话:88227021,Email:wzzbh-021@163.com;其他各县(市)报市规划局,联系人:张压西,电话:88368678, Email:wzup-cxc@163.com)。各县(市、区)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附相应的电子文本(刻录光盘),相关表格以Excel文件形式保存。
2.市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上报调查成果后,将我市《农村危旧房调查报告》、《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和改造实施计划(附《2009-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表》)上报省建设厅,同时抄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和省残联。
六、调查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建立市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求在10月25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确定牵头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并落实调查工作经费,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县(市、区)农办、科技(地震)、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水利、房管、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调查工作具体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调查员、乡镇驻村干部、当地村干部等组成的调查小组,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按照《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况评价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完成《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的登记、审核、收集、上报、汇总、资料分析等工作。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屋 调查 转发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