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决策,加强我区生鲜牛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产品安全消费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区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部署,区政府成立了应急工作指挥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迅速行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应对处置。目前全区没有发现生鲜牛奶三聚氰胺污染,产销秩序趋于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当前我区奶牛养殖业饲养分散、规模小,单产水平低,奶牛结核病、布病监测和净化还存在薄弱环节,对生鲜牛奶的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监管难度很大。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目前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切实抓好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生鲜牛奶质量安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奶牛养殖环节监管。要对饲养场的用药记录和药房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是否存在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建立投入品记录和动物疫病治疗记录,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坚决打击生鲜牛奶掺假制假的违法行为。同时,要继续对奶牛养殖场进行生鲜牛奶抽检,抽检率要达到50%以上。二是启动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的部署,要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不折不扣地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四个100%”:蛋白原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奶牛饲料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100%,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要100%持证生产。三是加强奶牛结核病、布病的监测和净化。奶牛结核病、布病是人畜共患疾病,各镇(街道)一定要按照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迅速开展普查,一旦确诊发现病牛,要及时落实经费,予以扑杀。同时,要完善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在继续强化防疫条件审核监督、严格检疫审批、把好“五关”(经营户管理关、产销地联防关、调运前备案关、调入后报验关、违法调运查处关)、实行户口管理制度、统一养殖记录、定期检测投入品和鲜奶、定期开展“两病”普查等基础上,努力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日常监管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要结合“小农资”专项整治,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加大对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药物和有毒化学物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二是加强生猪“瘦肉精”专项监控。我区近50%生猪靠外调,外调生猪上市前一定要做到“瘦肉精”批批抽检。对查出 “瘦肉精”的,要及时予以处置,严防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猪肉流向市场。三是加强信息反馈,防控突发事件。要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信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果断处置,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
四、积极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突击式、运动式”向“机制化、长效化”转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确立“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相关机构及领导的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管任务和监管重点。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加强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互相推委、不作为、乱作为的,直接追究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其中各镇(街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二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继续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按照“发展增量、稳定存量、扩大总量”的目标,进一步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作为农产品认证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品牌农产品“质量、品牌、效益”优势,大力推介和推广品牌农产品,营造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良好氛围,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和效益提升。
三是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区农林局要进一步加强检测实验室建设,充分整合发挥区各有关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区工商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监管,指导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市场主体责任。要认真实施农产品产地监督检查和农产品质量抽检制度,进一步加强主要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监管。同时,要督促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
四是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的讲话精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三品基地?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规模经营大户的产地生产档案制度,实现农产品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从而初步建立起生产者自我约束制度和市场追溯制度。各镇(街道)要结合责任农技员制度的推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本辖区内三品基地?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规模经营大户的产地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农业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并把产品标签与农产品认证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等结合起来;工商部门要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形成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牛奶 农产品 质量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