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区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关于开展“民安工程”视频监控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日
关于开展“民安工程”视频监控
建设的实施方案
区公安分局 区综治办
为深入推进“民安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效能,确保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顺利推进,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关于开展民安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08〕62号)、《区委区政府关于龙湾区维护稳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09〕18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温州市民安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区实际,2009年总的工作目标是提高视频监控覆盖面,在全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公共场所、交通路口重点部位和治安混乱地区(点)新建800个监控点,并与现有的视频监控网络相融合,形成统一协调的动态视频指挥系统。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防控布点。
根据《温州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龙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2008年全区“两抢”案件的发案情况及往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情况,2009年确定800个新建视频监控点位,布点主要选择在城乡出入口、交通要道、公共复杂场所和治安复杂区域。监控点位设置要进行实地勘查,并结合当地派出所和侦查单位的意见,做到科学合理,消除防控盲区。
(二)落实建设任务。
2009年全区新建800个监控点,其中政府出资建设100个点,由区综治办牵头,公安机关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建设;社会出资建设700个点,由各镇(街道)负责建设(见附表)。建设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和社会投入为辅,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等重要公共部位监控点建设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其余监控点建设经费按“谁建设、谁受益”原则由受益的单位出资。
(三)加强工程监督。
视频监控设计方案应充分论证,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署并落实整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由派出所确定专人会同施工单位对监控点位逐个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施工细节,并聘请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区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对工程建设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严格把握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时通报工作信息。系统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系统检测、验收,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图像质量和存储时间达到国家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建设氛围。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市、区两级政府“民安工程”建设的主要项目。从2006年我区视频监控系统投入运行以来,全区视频监控区域街面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已利用视频监控系统为命案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破案提供重要信息。实践证明视频监控系统对于强化治安防控,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等街面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相关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要充分认识视频监控系统的重要作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经常组织视频技战法培训,增强应用意识,以应用促进建设;同时,要大力宣传系统的建设成果,以点带面推广经验,扩大影响,让全社会了解建设意义,形成支持建设、参与建设的氛围。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坚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镇(街道)为主、部门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为工程投入、建设、管理责任主体,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镇(街道)要尽快落实资金并划拨到位,做好自己出资建设的视频监控点位建设工作,区公安分局要做好全区视频监控系统方案,各公安派出所要根据辖区发案特点,综合各侦查单位意见,搜集社会各界建议,合理确定安装点位,当好政府参谋和助手。市政园林、路政、电力和电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快监控系统全面建设进度,尽快形成覆盖全区社会面的视频监控网络。
(三)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可以采取一次性投入或租赁方式进行,新建视频监控的图像质量要求支持D1格式标准,后端集中存储到每路15×24的数据存储容量。在建设过程中,首先要加强对省、市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性文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其次根据《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由公安科技部门配合建设单位把好需求调研、方案设计、产品与工程商选择、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检测、竣工验收关。第三系统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应根据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第四要全力解决已建监控点的夜间照明问题,各镇(街道)主要道路路灯在靠近视频监控点附近时,要加大照明亮度,尽最大可能消除夜间视频监控盲区。
(四)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系统运行效能。
视频监控系统建成后,要使其真正发挥效能为实战服务:一要分级做好监控点的日常管理。区公安分局视频监控中心,负责重点部位监控点、卡口监控点以及案件高发区域监控点的管理;公安派出所监控分中心,负责镇(街道)所在地和各村居社会面的监控点管理;设在村委、企业及小区的监控分中心,负责村级、企业和小区的监控管理。各视频监控中心一要指定一名单位领导为视频监控责任人,每天要落实专人负责对每个摄像头开展巡查;二要做好系统维护保障,落实维护资金,要求电信等施工单位确定专门联系及维修人员,确保摄像头等设备正常运行;三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日常工作机制和考核细则,形成统一的视频监控运行管理制度,切实抓好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四要积极落实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进行网上视频巡逻,并有效整合路面巡防力量,实行人机互动,最大限度提升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效能。
附表
2009年龙湾区“民安工程”视频监控建设任务
分 配 表
镇(街道) | 任务数 |
永中街道 | 161 |
蒲州街道 | 50 |
海滨街道 | 64 |
永兴街道 | 77 |
海城街道 | 62 |
状元镇 | 77 |
瑶溪镇 | 67 |
沙城镇 | 67 |
天河镇 | 52 |
灵昆镇 | 23 |
区本级 | 100 |
合 计 | 800 |
主题词:公安 建设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