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质量,特制定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计分考核办法,并将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列入区级机关年度共性目标考核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分范围
1、各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上报我办,被我办各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
2、各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上报我办,经我办编辑、综合专报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
二、计分办法及标准
1、信息来稿不计分,采用后计分。
2、被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参阅》采用1篇,记20分;被《龙湾政务信息》、《龙湾政务信息专报》(专报市府办)采用1条,记10分。
3、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有关刊物采用1条,记20分。
4、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有关刊物采用1条,记30分。
5、信息采用后有关领导批示的,加10分。
6、同一条信息被各级分别采用的,记最高分,不累计记分。
7、迟报或漏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每次扣10分;瞒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每次扣20分;迟报或漏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受区级通报批评,每次扣20分;瞒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受区级通报批评,每次扣30分。
三、达标分数
1、镇(街道)达标分数:永中街道100分,蒲州街道、永兴街道、海滨街道、海城街道、状元镇、瑶溪镇、沙城镇、灵昆镇、天河镇各80分。
2、区级各部门达标分数:区公安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建设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经贸(交通)局(区供销联社)、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审计局、区农林水利局各80分;区民政局、区计生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行政执法分局各60分;区科技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人事劳动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监察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温州扶贫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50分;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区外经贸局、区体育局、区民宗局、区移民办、区社保分局、区房管分局各40分;区侨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温州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区中心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区永兴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区丁山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区城市化建设指挥部、区行政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各30分。
四、考核评比办法
1、每季度对各单位信息采用条目及得分情况进行通报。
2、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以全年得分情况为基础,未达标者不予评比年度先进。
3、年度先进集体原则上镇(街道)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区直属各单位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4、年度先进集体单位可推荐1名信息工作者参加优秀信息员评比。
5、对各单位迟报、漏报、瞒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以文件形式通报。一年中因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并被区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比先进资格。
五、本办法自2004年起实施。
二OO四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务信息 考核 通知
抄送: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