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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温瑞塘河两岸垃圾清理活动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区各工作单位:

  “整洁龙湾、爱我家园”大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针对温瑞塘河沿岸垃圾乱堆放、严重污染环境的状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发动沿河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集中一段时间,对塘河两岸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以减轻塘河水污染,提高塘河及河岸的清洁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根据最近的调查摸底和分类统计,塘河两岸30—50米(不到30米的以沿河建筑物为界)内的生活、建筑、工业等各类垃圾约5483立方米,废品收购点12个,沉船82只,违章建筑32处。本次塘河两岸垃圾清理活动,从7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发动(7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塘河两岸垃圾清理活动的发动和部署。要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宣传,营造清理氛围。各地塘河两岸垃圾、废品收购点、沉船、违章建筑的具体位置和数量,由区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提供。

  (二)第二阶段,集中清理(7月20日至8月20日)。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协同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应工作。区文明办负责监督指导;区建设局负责建筑垃圾、桩泥入河清理、查处;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垃圾转运和消纳,指定各垃圾转运点;区塘河指挥部负责前期调查摸底,水荷花、水草清理;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沉船清理、沿河违章拆除;区行政执法分局、区工商分局负责塘河两岸废品收购点清除与取缔。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开展工作,配合单位要认真协助共同完成任务。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8月21日至8月31日)。区政府组织区文明办、区塘河指挥部、区市政园林局、区行政执法分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预验收,并迎接市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镇(街道)给予清理费用5%—20%的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第四阶段,建章立制。各责任单位要理顺关系,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塘河两岸垃圾清理成果。

  二、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塘河两岸垃圾清理是温瑞塘河治理和“整洁龙湾,爱我家园”大行动的重要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从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区,推进 “一港三城”发展战略的实施,从提高城市品位,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千家万户动员,千方百计清理垃圾,圆满完成此次垃圾清理活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垃圾清理工作。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狠抓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凝聚人心、群策群力,加强配合、全线联动,努力做好塘河两岸垃圾清理工作。      

  (三)落实经费,确保到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科学预算,合理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各部门也要积极筹措经费,加大投入力度。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广泛发动沿河企业单位与居民出钱出力,参与垃圾清理。区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从塘河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镇(街道)进行奖励。

  三、长效管理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塘河两岸垃圾清理人员,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美化绿化垃圾死角,做到垃圾不暴露、不污染,日产日清。各部门强化管理职能、落实责任制度,使清理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继续落实垃圾清理工作督查制度。区文明办定期进行督查,积极发挥“96150”热线的监督作用。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与两岸垃圾清理督查,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同时要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沿河群众环保意识,使他们自觉制止污染环境行为,以巩固垃圾清理成果。

  

  附件:龙湾区塘河河道河岸范围垃圾清运数量调查表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龙湾区塘河河道河岸范围垃圾清运数量调查表

序号

镇(街道)

垃圾类型

垃圾数量

1

海滨街道

生活垃圾

286立方米

建筑垃圾

157立方米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13立方米

废品收购点

1个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沉船:9只  违章:8处

2

永中街道

生活垃圾

314立方米

建筑垃圾

565立方米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426立方米

废品收购点

6个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沉船:8只  违章:10处

3

状元镇

生活垃圾

730立方米

建筑垃圾

195立方米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50立方米

废品收购点

2个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沉船:6只  违章:2处

4

沙城镇

生活垃圾

336立方米

建筑垃圾

59立方米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废品收购点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沉船:19只  违章:3处

序号

镇(街道)

垃圾类型

垃圾数量

5

天河镇

生活垃圾

320立方米

建筑垃圾

84立方米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10立方米

废品收购点

2个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沉船:2只  违章:2处

6

海城街道

生活垃圾

310立方米

建筑垃圾

260立方米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20立方米

废品收购点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沉船:2只  违章:1处

7

永兴街道

生活垃圾

788立方米

建筑垃圾

322立方米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废品收购点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沉船:32只  违章:6处

8

瑶溪镇

生活垃圾

58立方米

建筑垃圾

140立方米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废品收购点

1个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沉船:4只 

合    计 

垃圾:5483立方米;废品收购点:12个;沉船:82只;违章建筑:32处。


  主题词:城乡建设  河流  清理  通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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