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区各工作单位:
“整洁龙湾、爱我家园”大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针对温瑞塘河沿岸垃圾乱堆放、严重污染环境的状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发动沿河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集中一段时间,对塘河两岸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以减轻塘河水污染,提高塘河及河岸的清洁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根据最近的调查摸底和分类统计,塘河两岸30—50米(不到30米的以沿河建筑物为界)内的生活、建筑、工业等各类垃圾约5483立方米,废品收购点12个,沉船82只,违章建筑32处。本次塘河两岸垃圾清理活动,从7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发动(7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塘河两岸垃圾清理活动的发动和部署。要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宣传,营造清理氛围。各地塘河两岸垃圾、废品收购点、沉船、违章建筑的具体位置和数量,由区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提供。
(二)第二阶段,集中清理(7月20日至8月20日)。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协同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应工作。区文明办负责监督指导;区建设局负责建筑垃圾、桩泥入河清理、查处;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垃圾转运和消纳,指定各垃圾转运点;区塘河指挥部负责前期调查摸底,水荷花、水草清理;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沉船清理、沿河违章拆除;区行政执法分局、区工商分局负责塘河两岸废品收购点清除与取缔。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开展工作,配合单位要认真协助共同完成任务。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8月21日至8月31日)。区政府组织区文明办、区塘河指挥部、区市政园林局、区行政执法分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预验收,并迎接市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镇(街道)给予清理费用5%—20%的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第四阶段,建章立制。各责任单位要理顺关系,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塘河两岸垃圾清理成果。
二、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塘河两岸垃圾清理是温瑞塘河治理和“整洁龙湾,爱我家园”大行动的重要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从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区,推进 “一港三城”发展战略的实施,从提高城市品位,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千家万户动员,千方百计清理垃圾,圆满完成此次垃圾清理活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垃圾清理工作。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狠抓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凝聚人心、群策群力,加强配合、全线联动,努力做好塘河两岸垃圾清理工作。
(三)落实经费,确保到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科学预算,合理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各部门也要积极筹措经费,加大投入力度。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广泛发动沿河企业单位与居民出钱出力,参与垃圾清理。区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从塘河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镇(街道)进行奖励。
三、长效管理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塘河两岸垃圾清理人员,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美化绿化垃圾死角,做到垃圾不暴露、不污染,日产日清。各部门强化管理职能、落实责任制度,使清理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继续落实垃圾清理工作督查制度。区文明办定期进行督查,积极发挥“96150”热线的监督作用。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与两岸垃圾清理督查,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同时要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沿河群众环保意识,使他们自觉制止污染环境行为,以巩固垃圾清理成果。
附件:龙湾区塘河河道河岸范围垃圾清运数量调查表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龙湾区塘河河道河岸范围垃圾清运数量调查表
| 序号 | 镇(街道) | 垃圾类型 | 垃圾数量 |
| 1 | 海滨街道 | 生活垃圾 | 286立方米 |
| 建筑垃圾 | 157立方米 | ||
|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13立方米 | ||
| 废品收购点 | 1个 | ||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 沉船:9只 违章:8处 | ||
| 2 | 永中街道 | 生活垃圾 | 314立方米 |
| 建筑垃圾 | 565立方米 | ||
|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426立方米 | ||
| 废品收购点 | 6个 | ||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 沉船:8只 违章:10处 | ||
| 3 | 状元镇 | 生活垃圾 | 730立方米 |
| 建筑垃圾 | 195立方米 | ||
|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50立方米 | ||
| 废品收购点 | 2个 | ||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 沉船:6只 违章:2处 | ||
| 4 | 沙城镇 | 生活垃圾 | 336立方米 |
| 建筑垃圾 | 59立方米 | ||
|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 | ||
| 废品收购点 | ∕ | ||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 沉船:19只 违章:3处 | ||
| 序号 | 镇(街道) | 垃圾类型 | 垃圾数量 |
| 5 | 天河镇 | 生活垃圾 | 320立方米 |
| 建筑垃圾 | 84立方米 | ||
|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10立方米 | ||
| 废品收购点 | 2个 | ||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 沉船:2只 违章:2处 | ||
| 6 | 海城街道 | 生活垃圾 | 310立方米 |
| 建筑垃圾 | 260立方米 | ||
|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20立方米 | ||
| 废品收购点 | ∕ | ||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 沉船:2只 违章:1处 | ||
| 7 | 永兴街道 | 生活垃圾 | 788立方米 |
| 建筑垃圾 | 322立方米 | ||
|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 | ||
| 废品收购点 | ∕ | ||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 沉船:32只 违章:6处 | ||
| 8 | 瑶溪镇 | 生活垃圾 | 58立方米 |
| 建筑垃圾 | 140立方米 | ||
| 企业生产废品、废渣、废材 | ∕ | ||
| 废品收购点 | 1个 | ||
| 水障垃圾(包括沉船) | 沉船:4只 | ||
| 合 计 | 垃圾:5483立方米;废品收购点:12个;沉船:82只;违章建筑:32处。 | ||
主题词:城乡建设 河流 清理 通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11日印发
